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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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2、 负责侦办全县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3、 负责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4、 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拨、发放和管理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5、 负责森林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
6、 负责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等保障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森林公安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2. 狠抓侦查办案工作。重抓好督办案件的侦破; 积极组织专项行动;开展严厉打击滇池流域及重点保护区域“五采区”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和全面保护长江经济带林业资源专项行动。
3. 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工作;
4. 稳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5. 狠抓法制和技术保障。强化执法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积极开展刑事技术鉴定工作;
6. 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力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开展岗位练兵和执法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业务技术培训;强化信息系统应用;加强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
7.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
8. 警营文化建设不断强化
9. 支撑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
10. 正规化建设全面推进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个。分别是:
1、 内设3个中队,内勤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为办案中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6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9年度收入合计570.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6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14万元,占总支出的99.12%;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度支出合计570.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0.14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0.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98%。与上年对比减少了0.11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人员缴2019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4.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8万元,减少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压缩项目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办案经费开支。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44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三公”经费没有单独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1万元,下降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59%。2020年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减少的原因是节约开支。2020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减少的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节约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占45.73%;公务接待费支出4.96万元,占54.2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财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4.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必要及必须的森林公安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因处理紧急事件造成工作人员误餐安排就餐,办案涉及的相关部门。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2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办案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415.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54万元,固定资产338.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3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19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23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93万元,固定资产338.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15. 09 | 76. 54 | 338. 55 | 160. 12 | 72. 8 | 105. 63 | 1. 03 |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为415.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76.54万元、固定资产为338.55万元;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160.12万元、汽车72.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5.63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劝森林警察大队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劝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28004327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警察大队2020决算公开表20211020052545047(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