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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110-44937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0-20 16:28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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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0 16:28 浏览次数: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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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和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立项、评审及申报,重点组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产业扶贫项目、信贷扶贫项目、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社会帮扶项目、革命老区项目、劳务输出项目等项目工作。

3、 负责扶贫项目的推荐和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乡、镇扶贫项目的开展和扶贫资金的使用。

4、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跟踪检查工作;加强老区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对革命老区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研究拟定革命老区建设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同省、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的联系,促进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5、 广泛宣传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社会帮扶活动;组织、协调、服务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定点挂钩扶贫工作;对社会帮扶工作进行统计和上报;联系、协调、服务省、市挂钩帮扶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接受和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

6、 负责扶贫开发的各项统计监测、扶贫开发的各项统计信息化工作;评价扶贫开发项目实施综合绩效;加强扶贫动态管理。

7、 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易地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易地扶贫开发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汇总易地扶贫开发项目;协调联系输入地点,参与对开发片区的考察、论证;指导帮助输出地搞好宣传发动、建档立卡及输出前的准备工作;做好县内安置实施项目的审定和上报工作,检查、督促工程实施情况,做好转移安置人员及工程实施进度的统计监测。

8、 负责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负责统计、汇总新农村建设现状、建设项目和投资情况;协调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帮建活动,掌握帮建项目进度情况和完成情况;反映全县“三农”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9、 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配合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和检查,加强监督管理,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确保扶贫效益的实现。

10、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 履行部门责任,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围绕巩固脱贫成效,制定指导性文件

作为全县脱贫摘帽的参谋部和指挥部,县扶贫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牵头印发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禄开领〔2020〕1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迎接市级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回头看”互检自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禄开领〔2020〕2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精准防贫监测预警及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禄开领〔2020〕5号)等一系列指导脱贫攻坚的工作方案,为全县有序开展脱贫攻坚及问题整改“清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二)聚焦行动总要求,完善工作机制

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制定行动方案,明确了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自3月20日起,以轮流到17个乡(镇、街道)召开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的形式,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级各相关部门相互观摩学习借鉴,充分营造全县“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情况,研究解决发现问题,不断提升脱贫质量。建立“三个体系”。一是把牢目标体系,围绕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高质量,全国普查结果高质量,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三保障”,坚持“三精准”,促进“三落实”。二是织牢责任体系,县级分管领导主抓,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按工作职责抓好落实,行业部门对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目标负专项责任;县级包村领导对所包村的目标负主要责任;结对帮扶干部对建群众达标情况负帮扶责任。

(三)坚决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1. 强化群众内生动力激发。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三讲三评”活动。

2. 持续巩固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7个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运设施100%全覆盖。

3. 高质量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加强统筹全力迎检,成立由县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条块结合的服务保障机制,细化制定工作方案30余个,抽调95人组成县、乡两级工作专班,统筹全县普查工作,县级领导牵头驻守17个乡(镇、街道),负责各乡(镇、街道)普查工作。全面对照脱贫攻坚普查的26条户指标、60条村指标、45条县指标,全力补齐短板弱项,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全方位做好迎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配合工作,为高质量通过脱贫攻坚国家普查打下坚实基础。全力配合普查人员开展工作,确保赴禄劝开展普查的305名普查员依法依规进行现场登记、数据复核、审核验收。顺利完成1份县普查表、187份行政村普查表、25954户群众的数据采集并通过审核验收,普查数据上报率、复核率、验收率均达到100%。

二、 立足部门职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扶贫数据质量管理

为提升全县扶贫对象数据质量,确保问题数据清零。一是组织开展数据比对清洗工作,完成省办反馈问题数据比对清洗;二是组织开展互检自查工作,完成“回头看”互检自查工作。三是组织清查摸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成17个乡(镇、街道)数据审核验收人员35名,清查摸底人员605名,管理员31名,包村领导189名,村委会支书及驻村工作队队长378名和扶贫分管领导和统计分管领导的普查清查摸底分片区业务培训。

(二)开展项目库动态调整

1. 完成新增项目入库。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申报程序逐级申报。坚持自下而上、聚焦精准、量力而行、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有进有出、适时更新,成熟一批入库一批”的工作要求,根据乡镇和部门报送的项目表进行汇总后,完成了村级“施工图”、乡级“路线图”、县级项目库的动态调整工作。

2. 做好项目库系统录入。为确保我县脱贫攻坚项目精准入库,2020年5月5日至9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对项目库进行集中修改清洗。完成了2018年至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的比对,除2018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下达的查缺补漏资金未录入外,对未录入的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进行新增录入,确保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录入项目库系统;完成了2018年至2020年专项扶贫资金的系统内下拨,并进行对应的项目关联;对录入的项目实施年度、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项目批复时间、项目受益人、项目投资额等项目建设内容、要素不全、空项漏项的问题进行修改;对项目开工时间晚于竣工时间、项目投入的财政资金大于总投资、项目的申报时间早于项目的批复时间等逻辑性错误的问题进行修改;对项目的受益人、受益村进行关联;完成了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统一规范。使项目库录入项目的要素更加规范完整、项目安排更加精准。

3. 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编制。按照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报送的项目资金计划,分类建立项目库。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按照脱贫攻坚规划和巩固脱贫成果的需要从项目库中挑选出急需实施的项目,形成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表,并提出项目资金分配初步计划报禄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项目资金的分配,项目建设计划表及资金分配方案经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下达资金分配计划到各项目主管部门,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项目实施。

(三)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助推进脱贫攻坚

1. 人才交流。一是选派挂职干部。禄劝县选派2名科级干部赴上海挂职学习,任职期限为一年;普陀区增派沈洋同志任县东西部扶贫协作联络专员,协助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二是互派专业人才。禄劝县选派10名专业技术人员赴上海进修学习,分别为5名教师、5名医生;普陀区共派出2名专业技术人员赴禄劝进行交流,医生、教师各1名。三是做好后勤保障。禄劝县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外来滇挂职干部有关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力保障援建干部的食宿、出行及意外保险等服务保障工作。四是开展干部培训。组织干部赴上海培训共计3批42人次。

2. 资金使用。制定和执行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禄劝县严格按照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昆明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昆协领办〔2020〕4号)文件内容,进行项目资金管理,并结合禄劝县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十一条措施》(〔2020〕—009)《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县政府办便笺〔2020〕40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禄劝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 劳务协作。根据禄劝实际情况,印发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0年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禄政办发〔2020〕10号)文,全年转移贫困劳动力到上海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到其他地区就业,均完成目标任务。

(四)完成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我县“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22个,总装机容量10.726兆瓦,总投资7000万元,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66个,每个村装机规模100千瓦,总投资3960万元,截至6月15日全县8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都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各个电站发电正常。

(五)推进“爱心超市”建设

我县高度重视“爱心超市”建设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扶贫济困传递爱心”为宗旨,以兰考等先进县(市)典型经验为参照,以“公益积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以行政村为依托,分别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已建成48个“爱心超市”。

(六)发挥扶贫小额贷款作用

充分发挥扶贫小额贷款的帮带作用,切实帮助群众发展产业,巩固脱贫成效,提升群众自身发展能力。2020年,计划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款1亿元,按照省、市对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管理要求,我办围绕实现扶贫到户贷款“直接发放到户,解决温饱到人”和“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目标,按照精准扶贫的相关要求发放小额贷款,并充分利用挂包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的时机,加大了对小额贷款的宣传改动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贫困群众对小额贷款的知晓率。

(七)推进“雨露计划”工作落实

充分发挥“雨露计划”帮扶教育作用,切实减轻贫困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标准,对贫困家庭子女进行补助。

(八)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科学制定培训方案,精心统筹安排,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设置好培训内容和培训课程,2020年计划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0人,已完成全部培训任务,正在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九)完成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产品认定工作

完成达到申报扶贫龙头企业条件的企业(互助社)共19家,已经通过市级认定12家。向上级申报扶贫产品认定公司(合作社)49家,共有12家19个品牌通过省级认定。其中:像百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鸿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的核桃、天麻、火腿等11个品牌已实现上线销售,还有3家公司(互助社)的产品在积极的申报中。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95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4.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775.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整县级预算工作经费,二是2020年是脱贫成效的巩固年,脱贫攻坚项目减少,涉农资金整合资金投入减少,故2020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73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48万元,占总支出的6.83%;项目支出7,206.58万元,占总支出的93.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284.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整县级单独预算工作经费,二是2020年是脱贫成效的巩固年,脱贫攻坚项目减少,涉农资金整合资金投入减少,故2020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8.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2020年调整县级预算工作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1.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06.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66.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资金减少。具体实施项目主要是雨露计划、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光伏扶贫项目等。上年实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未实施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扶贫小额贷,我办充分发挥扶贫小额贷款的帮带作用,切实帮助建档立卡脱贫户发展产业,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户自身发展能力。2020年,计划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款1亿元,按照省、市对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管理要求,我办围绕实现扶贫到户贷款“直接发放到户,解决温饱到人”和“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目标,按照精准扶贫的相关要求发放小额贷款,并充分利用挂包干部进村入户走访的时机,加大了对小额贷款的宣传改动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贫困群众对小额贷款的知晓率。

二是雨露计划,我办充分发挥“雨露计划”帮扶教育作用,切实减轻贫困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家庭子女就读中职、高职的在读学生给予补助,按照每生每学期1500元的补助标准,对贫困农户家庭子女进行补助。

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我办科学制定培训方案,精心统筹安排,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设置好培训内容和培训课程,2020年计划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0人,已完成全部培训任务,正在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四是完成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我县“十三五”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22个,总装机容量10.726兆瓦,总投资7000万元,第二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66个,每个村装机规模100千瓦,总投资3960万元,截至6月15日全县88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都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各个电站发电正常。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4%。与上年对比减少4506.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资金减少。具体实施项目主要是雨露计划、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光伏扶贫项目等。上年实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年未施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4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7,00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6%。主要用于雨露计划、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光伏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一致没有变化,增减0万元,增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万元,增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0万元,增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0万元,增降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相关工作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费等相关办公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4092.2076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51.539635万元,固定资产40.6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35.9496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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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92. 207635

4051. 539635





40. 668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128004328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表20211020033401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