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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108-432924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7-30 08:49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禄应疫指办〔2021〕14 号 关键字: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30 08:49 浏览次数: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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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省市驻禄单位:

当前,国际疫情形势不容乐观,变异病毒传播迅猛;国内多地接连报告本土病例,南京发生本土疫情,已波及5 省10 市,疫情溢出风险持续增加;省内陆路边境疫情迁延不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不断增大。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会展、演出等大型活动,各行业监管部门认真履行主管责任,对所管行业举办的聚集性活动严格把关,确需举办的要制定严密的疫情防控方案,确保不因举办活动造成疫情传播和流行。取消“2021 年彝族传统火把节”系列活动,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彝族传统火把节活动,严防出现聚焦性疫情风险。

二、 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商场超市、交通场站、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必须在入口处安排专人,严格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测体温、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新版云南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对“红码”“黄码”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通知属地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控措施,并报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对未接种人员或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劝导其尽快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

三、 积极组织疫苗接种

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积极组织18 周岁以上、15—17 周岁无接种禁忌症人群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疫苗,动员12—14 周岁人群按时接种疫苗,全面推动第三阶段疫苗接种工作。

四、 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排查中高风险地区入禄返禄人员,第一时间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报告;及时反馈上级推送重点人员核查情况,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好分类管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管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行业部门疫情防控工作。交通、医疗卫生、进口冷链等行业经营管理主体要切实做好职业防护、定期核酸检测、闭环管理和垃圾处理等疫情有关防控工作,主动配合卫健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店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县内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发挥哨点作用,“一退两抗”(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药品购买实名制、登记报告制度和追踪监测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不定期对酒店、宾馆、小旅馆落实身份信息登记全覆盖进行督查,确保偷渡回国、“三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入禄等重点人员排查处理到位。县文旅局对14 天内有本土疫情城市、相关景点旅游史的游客和旅行社工作人员、拟入禄旅游观光人员进行排查,引导其主动报告行程、做好健康监测。

五、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县融媒体中心要多渠道宣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有关知识、疫苗接种等信息,提高大众知晓率、参与度。各级各部门主动开展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落实个人社会责任,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向单位、村(社区)报备境外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等情况,积极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并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主动践行健康文明新风尚。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