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禄劝撒永山250MW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7-3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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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5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71-8918226
通信地址:昆明市禄劝县秀屏路22号
邮编:65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禄劝撒永山250MW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禄生环复〔2021〕8号 | 2021年7月29日 |
附件:
禄劝县撒永山250MW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禄劝县撒永山250MW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