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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112-48404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6-21 13:42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13:42 浏览次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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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202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计划,强化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责任落实,实现抽查事项清单全覆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 (详见附件1,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部署,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的通知》(昆双随机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2021年度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类别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检查主体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节能监察大队)。

三、抽查事项

对县域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4号)第三条。

五、检查对象

项目建设单位

六、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七、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方式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的通知》(昆双随机办发[2021]1号)文件要求,通过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抽查运用平台随机抽取。

八、检查时限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2

禄劝发改局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序号

部门

抽查项目

事项类别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适用区域

备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发展和改革22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项目建设单位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十五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4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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