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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105-414430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5-08 14:47
名 称: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5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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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5030006)

发布时间:2021-05-08 14:47 浏览次数: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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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5030006。投诉人反映:昆明市垃圾房、垃圾站普遍存在焚烧垃圾或异味扰民情况。

核实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针对“昆明市垃圾房、垃圾站普遍存在焚烧垃圾或异味扰民情况”问题。2021年5月4日,县人民政府张世斌副县长率领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屏山街道负责人到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对各自管辖区域内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 县城区、屏山街道、崇德街道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禄劝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属世行贷款云南省城市环境建设项目。位于禄劝县县城东南7.5公里处(上石灰窑)。项目总投资:可研报告3592万元,初设3722万元,其中:世行贷款1910.8万元(281万美元),国内配套资金1811万元。建设规模:占地121亩,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垃圾90吨。总库容66.8万立方米,本工程采取分期实施方式,共分为两期实施,一期占地面积4.4hm2,库容为31.93万m3,一期于2012年6月开工,2013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4年1月得到市环保部门正式批复试运行,12月正式运行。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包括垃圾中转站1座及收集设施、车辆;配套建设8000立方米半封闭调节池;日处理50吨的渗滤液处理站1座及其辅助设施。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防渗方式为人工复合防渗;渗滤液处理采用生物处理 膜处理工艺,目前实际日处理约110吨。县城区垃圾车辆24辆,垃圾收集箱186个,果皮箱500个,垃圾密闭运输,每天对垃圾车辆、垃圾收集点(箱)果皮箱进行清洗,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清洗消杀,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

2. 撒营盘镇、马鹿塘乡、云龙乡生活垃圾转运撒营盘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撒营盘生活垃圾处理场投资3000万元,设计库容27万立方,日处理规模35吨,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

3. 2020年投资1200万元建设6座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净化项目(翠华镇、九龙镇、转龙镇、中屏镇、乌蒙乡、则黑乡)。目前项目已竣工,其中,4座已点火投入使用,2座正在调试设备,以集镇为中心,实行“村收集、乡(镇)转运集中处理”的运行模式处理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 团街镇生活垃圾转运至辖区内垃圾处理场填埋进行处置;茂山镇、乌东德镇、皎平渡镇、汤郎乡、雪山乡5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尚未完善,部分垃圾房清运、保洁不及时,有一定程度的异味和焚烧痕迹,该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1. 近期正处于农忙时节,同时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存在部分村民就近将农作物桔杆倒入垃圾房内进行焚烧处理。

2. 团街镇生活垃圾转运至辖区内垃圾处理场填埋进行处置;茂山镇、乌东德镇、皎平渡镇、汤郎乡、雪山乡5个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尚未完善。

办理情况

(一)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1. 新建乡镇垃圾处置设施,解决乡镇生活垃圾处置问题。计划在茂山镇、团街镇、皎平渡镇、汤郎乡、雪山乡建设5座日处理规模为10吨的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厂,每座投资200万元;在乌东德镇计划投资600万元,建设日处理规模为50吨的1座自燃式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处理厂,预计10月底投入使用。

2. 认真落实严禁违规焚烧垃圾工作,加大对重点部位治理;同时做好宣传和督导工作,让垃圾禁烧成为自觉行为,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违规焚烧垃圾的行为。

3. 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加强辖区的垃圾收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焚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查处。

4. 规范垃圾收集管理工作,垃圾房(间)和垃圾临时堆放点,严禁违规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5. 确保2020年新建4个生活垃圾热解净化项目(中屏镇、转龙镇、乌蒙乡、则黑乡)生活垃圾热解净化厂正常运营,有效开展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九龙镇、翠华镇要加快生活垃圾热解净化项目调试工作,确保2021年5月8日前点火运营。第一批资金已下拨到各乡镇,第二批资金正在划拨,请6个乡镇按照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好资金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等相关工作。

(二)现场复查情况

一是2021年5月7日,县城市管理局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尚未完善的5个乡镇的垃圾房进行检查,向周边群众询问了解情况。目前,未发现有新的违规焚烧垃圾行为。下一步,将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加强辖区的垃圾收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焚烧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查处。

二是由九龙镇、翠华镇牵头,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加快生活垃圾热解净化项目调试工作,确保2021年5月8日前点火运营。

办理单位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主要工作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和日常监管力度,防止新增违规焚烧垃圾行为,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的联合防治方式。

(二)进一步规范垃圾收集、处置工作,垃圾房(间)和垃圾临时堆放点严禁违规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三)针对部分乡镇垃圾处置设施尚未完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以解决乡镇生活垃圾处置问题。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3011419483@qq.com(地址或邮箱)。联系人员及电话:胡加芬,13658894027

公示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