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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104-413245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4-30 16:12
名 称: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2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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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受理编号:X2YN202104250011)

发布时间:2021-04-30 16:12 浏览次数: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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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4250011。投诉人反映:昆明市禄劝县小龙潭禄劝县职高学校南侧河道水体黑臭,河道旁存在毁坏植被建房情况。

核实情况

经核实:昆明市禄劝县小龙潭禄劝县职高学校南侧河道属小龙潭小河的一部分,最主要的功能是雨季泄洪。现场看到,禄劝县小龙潭禄劝县高级职业中学中水处理站正在施工中,未投入运行,有污水外排情况;部分河道有淤积情况,加之今年干旱,上游来水较少,清水补给不足,存在滞流和水流不畅情况,水体有发黑现象,有轻微臭味;周边农户有零星养殖情况,有少量粪水渗入河道。“昆明市禄劝县小龙潭禄劝县职高学校南侧河道水体黑臭”的投诉部分属实。

河道旁有1户拆除房屋,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干净,现场有拆除的少量建筑垃圾还存在原地;村民住房距河道最近距离1米左右,周边无林地,未发现毁坏植被建房现象。投诉人反映的“河道旁存在损坏植被建房情况”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办理情况

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细化措施、制定问题整改方案。

1. 加快推进禄劝县高级职业中学中水处理站施工,并尽快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在中水处理站未投入使用前,严禁污水外排,将污水转运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 规范农户的养殖行为,全面控源截污,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严控粪水渗入河道。

3. 对河道实施清淤疏浚,保证水流畅通。

4. 清理河道西侧堆放的建筑垃圾,严禁建筑垃圾进入河道。

办理单位

牵头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黄大海

联系人:郑美诚

主要工作成效

对投诉问题,经过再次复查,情况部分属实。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县人民政府对相关部门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屏山街道屏山路23号)。联系人员及电话:郑美诚,13888214921

公示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