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筑废弃物回收处理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4-23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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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关于对《建筑废弃物回收处理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8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871-8918226
通信地址: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县屏山街道秀屏路22号
邮编:651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对《建筑废弃物回收处理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1年4月22日 |
附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对《建筑废弃物回收处理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对《建筑废弃物回收处理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