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公租住房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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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1年第一批公租住房申请人资格审查情况公示
禄劝县2021年第一批32户公租房申请人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32户,现予公示,公示期共7天,自2021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公示人员信息详见《禄劝县2021年第一批公租房申请人资格公示(2021.4.14)》。
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限制条件主要有: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20㎡;除行政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10万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投诉举报受理电话68912592、68903685。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