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2107-429289 主题分类: 审计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4-09 17:47
名 称: 关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王志芬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公示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王志芬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9 17:47 浏览次数:1260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4月9日起对王志芬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审计范围及内容

重点审计2018年至2020年的情况,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并延伸审计相关部门或单位。

审计内容以王志芬同志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使用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为重点,围绕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情况以及个人廉洁从政(业)等“四权一廉”相关内容进行审计。

二、 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1年4月9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40个工作日。

三、 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汪余宏(行政执法证号:YKM11818)

审计组主审:韩志坚(行政执法证号:YKM11815)

审计组成员:罗 钧(行政执法证号:YKM17002)

尤廷福

审计督察员:张明辉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汪余宏(电话:13888911968)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县卫生健康局

四、 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 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禄劝县审计局办公地点:禄劝县屏山镇东华村禄大路东侧。

邮编:651500。

监督电话:禄劝县审计局办公室6899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