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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103-384408 主题分类: 养老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3-04 09:15
名 称: 禄劝县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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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县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04 09:15 浏览次数: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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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0日,禄劝县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文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既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实际举措;更是全面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体现。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今年10月中旬省政府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和11月初市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禄劝县于12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在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召开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文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精准把握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及《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要注意把握实施的范围、准确核定缴费基数、准确把握待遇计发办法、准确把握“中人”待遇过渡政策、处理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准确把握省级统筹内涵。     

会议强调:要密切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参保前各项准备工作,县委编办、县财政局要尽快落实机构、编制、经费等经办条件,在2015年启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工作,2016年以后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实现基金管理安全合规、参保缴费领取待遇高效便捷、咨询查询服务方便准确的目标,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在2015年12月20日前做好清理核实工作;第二阶段是在2015年12月底前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和资料,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和个人参保登记;第三阶段是从2016年开始,按照“先易后难、分批分类纳入参保”的原则,按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顺序纳入参保。到2016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实现应保尽保。 

会议要求:要落实工作要求,确保有序推进。一是要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各乡(镇、街道)、各参保单位一定要安排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工作人员来主抓此项工作,在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同时,积极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政策要点,扎实做好此项工作。二是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参保范围和相关条件,认真组织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关系转续、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根据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对参保人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要求;财政、税务部门要按照统一的财务制度和征收流程,认真做好各项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三是统筹做好配套改革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四是要正确把握宣传口径,准确解读各项政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合理有序分配格局做出新贡献。 

会上,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县审计局分别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禄劝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