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子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反馈问题:(市编号36项)轿子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全省分布在25个自然保护区内的52个省级发证采矿权,至今没有明确的退出方案。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济林种植面积居高不下,影响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比较频繁,环境保护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5年底,云南省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工矿用地、旅游设施等人工设施共913处。 |
整改目标 | 为抓好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强化措施,改善薄弱环节、尽快补齐短板,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体系,不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对一个非煤矿山(禄劝转龙汉奎石材厂饰面用辉绿岩矿)4个矿权(1.昆明秉性遐昌矿业有限公司禄劝县龙王庙磷矿、2.云南省禄劝县转龙磷矿勘探、3.云南省禄劝县落乌磷铜多金属矿勘探3个矿业权、4.云南省禄劝县新田铁铅锌多金属矿探矿权)按程序办理与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权重叠退出相关手续。5.对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比较频繁,旅游设施不完善进行整改。 |
整改措施 | (一)认真贯彻《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组织对自然保护区挖沙、采石、采矿和工矿用地、旅游用地进行彻底排查。对非法挖沙、采石、采矿等立即取缔,全面关闭、关停。 (二)加强对已关闭并注销矿业权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加快推进与保护区部分重叠探矿权缩减重叠区域面积的变更登记。对还未完成退出手续的矿业权,积极指导督促矿业权人准备相关报件资料,按程序加快办理退出自然保护区手续; (四)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联勘开发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规定,坚决落实一票否决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出现新的重叠行为。 (五)规范自然保护区内使用征占用林地手续。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 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探、采矿权未完成退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矿业权处置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政策要求,我县多次召集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县文旅局、县交运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及矿业权涉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研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问题,并就具体业务工作多次与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进行沟通、协调。在市级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县与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份重叠的矿业权已按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时限退出,有效的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 2. 持续推进已关闭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禄劝转龙汉奎石材厂饰面用辉绿岩矿采矿许可证已于2017年注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县林草局、转龙镇人民政府持续推进该矿山采矿点裸露地块的复绿工作,在不破坏原有植被的基础上,补植补种,目前矿山生态环境已恢复。 3. 积极开展矿业权变更审批登记工作 昆明秉性遐昌矿业有限公司禄劝县龙王庙磷矿、云南省禄劝县转龙磷矿勘探、云南省禄劝县落乌磷铜多金属矿勘探3个矿业权部份面积与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已于2017年6月下发停工通知书及告知书,告知涉及保护区情况,责令矿业权人停止一切开采活动和勘查活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办理矿业权延续、变更(剔除与保护区重叠部份面积)审批登记手续,并于2020年11月17日开展了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经县自然资源局积极督促、指导矿业权人组织报件,已于2020年12月31日上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办理完结矿业权延续、变更(剔除与保护区重叠部份面积)审批登记手续。其中:云南省禄劝县转龙磷矿勘探原勘查面积为32.42平方公里,与保护区重叠面积为11.589平方公里,办理变更登记后勘查面积缩减至4.64平方公里;云南省禄劝县落乌磷铜多金属矿勘探原勘查面积10平方公里,与保护区重叠面积为0.22263平方公里,办理变更登记后勘查面积缩减至7.01平方公里,昆明秉性遐昌矿业有限公司禄劝县龙王庙磷矿原矿区面积为1.7464平方公里,与保护区重叠面积为0.00228平方公里,办理变更登记后矿区面积缩减至0.682平方公里。现3个矿业权已按时限以变更(剔除与保护区重叠部份面积)方式退出保护区。 4. 有序推进探矿权注销审批登记工作 云南省禄劝县新田铁铅锌多金属矿普查在开展探矿权延续、变更(缩小勘查区块范围)联勘联审过程中,经林草部门对比查询:该矿区范围95%的地块属于国家级公益林,且剩余范围地块不连续,最大地块不超过1.5平方千米,已无办理矿权延续、变更的必要和可能,故矿业权人申请放弃该探矿权,我县已组织报件上报办理完结该矿权勘查许可证注销审批登记手续,现该探矿权已按时限以注销方式全面退出保护区。 5. 完成旅游设施整改 (1)梳理发现轿子山旅游开发企业非法占用林地25.497亩,涉及保护区19.809亩(轿子山宾馆及配套设施、度假山庄及游客服务中心、四方景游客中心停车场)。于2018年,完成相关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三个报件审批文号(云(昆)林资许准〔2018〕337号、460号、715号)。 (2)天池景点旅游公厕、神田旅游公厕、轿顶休息平台、天池供氧站4个旅游相关设施已于2016年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取得环评批复,四个环评批复文号(昆倘环复〔2016〕35号、36号、34号、33号。其他保护区下坪子索道站、木栈道及相关配套功能设施,已于2003年12月25日,经云南省林业厅(云林林政[2003]303号文)批准,在轿子山禄劝县片区建设旅游索道、游路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许可。 6. 其他人工设施整改完成。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中首次发现小戏台工棚及建筑垃圾问题。经核查,属东川凯通公司、俊明公司搭建的临时工棚,在禄劝县自然保护区境内矿山没有工棚及建筑垃圾问题。 7. 人类活动频繁整改问题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情况及实地核实,东川区红土地镇银水箐村委会大厂上、下小组(83户271人)位于云南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红土地镇炭房村委会燕子洞村小组(11户35人)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内。禄劝县经实地核实,保护区核心区和保护区实验区内没有涉及的村庄。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责任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张开海13888195386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员及电话:张春芳13678717917 |
公示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