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800558200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 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 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12月,秀屏社区居住搬迁移民人口8420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5%。于2014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和决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社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管理社区党员,团结、组织社区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完成;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做好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集体经济,管理集体资产,确保集体资产运行安全,做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社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对社区物业管理机构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管;负责社区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管,美化、净化社区环境。负责社区防疫、防汛、防震、防火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济、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劳动就业、劳务输出、就业培训、计划生育、人口管理、民族宗教、社区服务、殡葬改革和扶贫助残等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接待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正确反映和处理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安定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因为是过渡机构,所以根据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给予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4人,单位分别设置:办公室、党群室、财务室、公共事务部、社会事务部、维稳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部室及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以人为本服务型职能部门,保障云龙水库移民社区居民的生活安定和稳定。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5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58万元,减少4.04%,主要原因为屏山街道析置人员调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4.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4.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4.43万元(本级财力654.4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58万元,减少4.04%,主要原因为屏山街道析置人员调出。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4.4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8万元,减少4.04%,主要原因为屏山街道析置人员调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加率为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85.1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08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支出,159.52万元,主要反映基层政权基本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24.6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26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8.47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7.10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213070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44.72万元,主要反映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7.5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中:基本支出654.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19.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3.84万元、津贴补贴69.56万元、奖金4.62万元、绩效工资26.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1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10万元、住房公积金17.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78万元(其中:办公费196.11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工会经费0.78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86.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04万元( 其中:生活补助146.04万元)。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与中央配套事项相关支出。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与省级配套事项相关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相关支出。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2021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社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项目,不存在项目相关支出,所以也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统计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统计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8.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3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2020年末资产合计833.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7.34万元,非流动资产5.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5.71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县秀屏社区基本支出654.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8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主要原因为屏山街道析置人员调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项目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监督索引号530128005582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