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一、 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
(四)负责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五)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负责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职能转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统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贯彻落实覆盖全县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 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 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个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 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价格实施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4. 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分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品信息系统共享机制,共同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任务、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群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有效落实。
二、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单位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调研、政务公开、来信来访、议案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单位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决策和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做好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服务;拟定单位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政治学习,负责单位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
(二)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负责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实施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三)基金监管科。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贯彻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 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屏山街道秀屏路81号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66392430。
四、单位负责人
杨明国 县医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