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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011-330968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05 15:16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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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15:16 浏览次数: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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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能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评定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九)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室

内设科室3个: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就业创业移交安置科。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机关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决策和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做好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服务;拟订工作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政治学习,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

()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承担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登记备案、数据更新、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及伤亡抚恤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残疾等级申报工作;指导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供站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军人服役相关服务工作,协调联系驻禄部队,组织开展军地联谊活动、军烈属关心关爱活动;承担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指导实施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办理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负责烈士评定相关事宜,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宣扬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参与实施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建设。

()就业创业移交安置科。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1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承担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管理教育;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贯彻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政策、年度计划,负责相关人员去向审定、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下拨,及住房保障、遗属生活补助费核拨工作。

三、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崇德街道小辑麻村,县委党校办公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0871—64876008。

四、单位负责人

杨光华  县退役军人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