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贯彻落实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九)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人才培养、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健康服务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禄劝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市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内设科室
内设科室10个:办公室、人事财务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基层卫生科、妇幼保健与家庭发展科、医政中医科、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组织监察科、监察内审科。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单位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调研、政务公开、来信来访、议案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单位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决策和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协助局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做好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服务;拟定单位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单位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双拥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社会保障、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卫生技术人员初、中、高级职称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职务职级工作;负责人员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负责公务员培训、事业人员职称方面培训工作,拟定人才培养规划。
(三)规划财务科。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医疗设备耗材配置(招标采购)、争取上级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报表、资产管理与绩效目标评价以及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县(乡)卫生财务、会计、基建、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卫生院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网络直报、卫生统计等工作;牵头组织县健康服务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协调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应急体系、能力及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组织协调全县有关重大工程、防震减灾和重大活动的卫生防疫保障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拟订免疫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负责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工作;负责拟订爱国卫生运动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的落实;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检查工作。承担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局日常工作和禁毒工作。
(五)基层卫生科。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相关管理、村卫生室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负责乡村医生培训、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脱贫固效、涉农等方面工作;负责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工作。
(六)妇幼保健与家庭发展科。负责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全员人口系统建设指导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管理工作;负责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生育支持政策的实施;负责协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与其它相关政策的衔接。
(七)医政中医科。负责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医疗急救(紧急医学救援)、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牵头开展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无偿献血有关工作;拟订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医疗卫生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及临床进修工作;负责征兵体检的组织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废、污水处理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牵头做好质量强县及残疾人康复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合理用药;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医师定考考试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及开展医养结合相关工作;负责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负责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成立老年医学科工作;负责安宁疗护服务工作;负责省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老年健康周宣传活动工作;负责殡葬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药管理局日常工作。
(八)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负责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法治先进单位创建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窗口的日常工作,统一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
(九)组织监察科。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统一战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考察、配备、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卫健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法律、法规、命令、规定的情况;负责查处卫健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妇联、团委、红十字会等群团工作;负责卫健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综合监督科。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重大违法行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等工作。综合监督科和疾病预防控制科共同承担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常工作。
三、办公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屏山街道马家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0871—68912880。
四、单位负责人
马仲顶 县卫健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