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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011-330940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05 15:10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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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15:10 浏览次数: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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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位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方针政策及县委决策部署;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推荐工作。

(二)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工作,了解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任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做好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工商联、台侨联干部管理工作。

(三)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开展对外、对台联络交友工作;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积极为我县“三引进”(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人才)服务。

(四) 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里的统战工作;联系县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其思想政治工作。

(五)调查了解掌握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加强和改善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

(六)负责指导县属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县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县委委托,指导民族宗教、工商联、台侨联等工作。

(七) 完成县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内设科室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业务科、示范创建科。

综合科: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方针和政策,拟定有关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和指导民族宗教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民族事务科:负责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工作;指导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宗教业务科:负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示范创建科:负责拟定“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项目建设,总结、推广、宣传示范经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了解民族贸易,组织实施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 办公室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屏山街道东山路1号,县级机关办公楼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0871—68999169。

四、 单位负责人

张胜  县民宗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