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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010-32441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22 14:41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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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2 14:41 浏览次数: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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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 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 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 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 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 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9. 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10. 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12.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 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年共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6项,作出决议决定4项,审议意见12项,人事任免79人次。

(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加强与省、市人大的请示、报告,继续推进《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掌鸠河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工作。组织开展自治条例修正工作。

(二)切实加强监督工作。根据全县工作重点,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提高监督质量。一是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了“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力度,提高条例知晓率,提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水平;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服务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等审议意见。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出了“要继续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家长会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程度,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等审议意见。开展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强化示范性引领,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提升项目库质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构建脱贫长效机制,持续稳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审议意见。开展对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提出了“要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知晓率。要尽快制定《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并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单项规划刻不容缓。”等审议意见。二是开展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高位统筹,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宣传、培训、指导力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制定出台符合县情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报告,提出“高度重视“十三五”规划的执行和实施,强化规划引领和计划约束,增强执行过程的分析和预判能力,立足现状补短板,发挥优势促发展。以招商引资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十三五”规划的执行责任,稳步推进规划项目的建设工作。”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自治县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指标管理体系,突出抓好省对县考核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尽力缩小发展差距”等审议意见。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报告等,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三是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的调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力度。继续抓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后续工作,防止反弹”等审议意见。开展县城区在建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调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在建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严格执行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认真落实扬尘治理工作目标责任。”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星创天地”运行状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星创天地”品牌和创业文化建设,营造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加强典型案例和经验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敬老院建设及推进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多方论证的情况下有序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等审议意见。四是开展关于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实施情况的调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帮扶部门支持,保障和落实“乡村公共服务岗”岗位补贴资金。严格执行《劳务协议》,加强工作考核。尽快制定落实“乡村公共服务岗”管理及使用办法”等审议意见。五是开展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的调查,提出了“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扩大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加强线索摸排挖掘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三年完成治标、治根、治本的目标任务”等审议意见。六是开展专题询问。继续推进专题询问常态化。七是进行工作评议。从服务全县大局、履行部门职能、推进依法治县、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三)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做好任免工作。一是在任免干部过程中,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任前干部法律考试、任前供职发言等制度,依法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二是积极配合完成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在常委会会议上任命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顺利完成县监察委员会组建。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按照《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组织开展宣誓6次,共有40名国家工作人员在选举、任命后向宪法进行了宣誓,进一步增强了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提高了公民的宪法意识。

(四)扎实开展代表工作。一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常委会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上半年组织市人大代表禄劝代表小组活动2次,于4月3日至4日组织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实地视察调研了乌蒙(新山垭口)至雪山(丰租村委会)公路现状,并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情况汇报。为推动禄劝东北部公路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补齐我县交通短板,保障乌蒙、雪山两个乡3万多人出行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聚力乡村振兴奠定基础。于7月10日组织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围绕市委全会确定的2019年目标任务、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决议,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推进禄劝乡村产业发展”为主题,到茂山镇、中屏镇开展视察,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组织代表开展好联系选民或人民群众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依法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云南人大》、《昆明人大》等书刊,向代表寄送有关资料和工作信息,组织代表参加有关部门的论证会、征求意见会,有力拓展了代表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主要工作情况的渠道。三是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常委会把议案建议办理作为代表行使人民委托权力的重要体现,及时对代表建议进行归类整理,并依法交办、督办。四是加强人大代表阵地建设,完成全县190个代表工作站、联络站建设任务。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活动。为切实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选区选民的联系,更好地为辖区内的选民服务。

(五)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研究部署,使各位成员充分认识到党组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担好“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推动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报告、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县委报告,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明确了党组的责任内容、工作的相关制度、追责的相关情形。同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采取讲党课、以会代训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持续教育,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确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遵循,也增强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达到了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的目的。二是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党组中心组在学习领会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和科级领导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制度、责任领导和委室,按照“一岗双责”要求, 全力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报告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目标考核,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三是强化教育,夯实基础。党组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人大常委会机关为目标,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内容,不断创新载体和方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四是增强实效。在制度建设上,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究制度、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新变化新情况的分析研究,大力推动理念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创新,严格排查意识形态管理漏洞,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完善,在细微之中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到位。在阵地稳固上,开好“三会一课”,抓好人大常委会机关微信群建设、管理和使用,统一思想认识。在落实措施上,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人大常委会民主集中、集体行使权力制度,认真开好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精心筹备和召开常委会会议,提高会前调查质量,提升人大监督水平和决议决定及审议质量,依法履行人大职权,努力做好人大工作,使党的主张、县委的决策部署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转化为人民的意志和法律的决定。

(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常委会主动适应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持续提升组织力和服务中心工作能力为重点,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和“三亮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为提升脱贫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打造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绿色经济发展新高地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在践行“两个维护”上走前头作表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时铭记党员身份、处处对标对表看齐、事事当好先锋模范,在履职尽责中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积极参加党务工作培训,加强党建工作知识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质量,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等制度,坚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加强上下联系沟通力度,切实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认真落实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积极搭建增进了解、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的平台,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努力促进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依托县人大网站、微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步伐。四是落实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保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性、先进性和代表结构合理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

(七)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做好挂钩帮扶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户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政策宣传、产业发展等工作。认真开展“六个百家”专项行动,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及脱贫摘帽考核标准,全面开展遍访工作,落实好“户户清”工作,找出短板和弱项,精准识别,精准实施脱贫措施,确保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283.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3.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共拨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1,324.48万元,2019年共拨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1,283.52万元,比上年减资40.96万元,减少3.09%。主要原因为年中调整预算数,其中包括,2019年工资调整、改革性补贴的调整等。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32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59万元,占总支出的99.4%;项目支出8万元,占总支出的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支出合计1,309.60元,2019年支出合计1,324.59万元,较上年增资14.99万元,增加1.1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增加8.00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及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6.59万元,与2018年支出1,309.60万元对比,较上年增资6.99万元,增加0.53%,主要变动原因为2019年工资调整、改革性补贴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万元。2018年无项目安排,故无对应支出。按照昆财行【2019】174号文件《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基层资金的通知》,主要用于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补助资金。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较上年增资14.99万元,增加1.1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工资调整,改革性补贴调整等,2019年有项目支出8.00万元,2018年度无项目安排,无对应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类)支出8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5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编制数进行核算,每年每辆6000元,但公务用车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因出车次数较多,过路费、维修费等支出较多。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3万元,下降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万元,下降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6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厉行勤俭简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6万元,占76.38%;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占23.6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6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视察、调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人大代表及上级常委会视察、监察、调研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84万元,与上年支出539.98万元对比增加29.86万元,增加5.5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下乡差旅费增加,二是代表培训费增加、履职费提高,三是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20.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12万元,固定资产70.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7.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3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75.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     定资产

栏次

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0. 04

49. 12

70. 92

0. 73

63. 6

0

6. 5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缴上级支出: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101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