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633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拟订城市建设计划,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村两级的建设工作。
3. 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负责建筑行业企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及工程款清欠工作。
4. 负责全县城镇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5.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房产交易管理及房屋交易登记备案、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6. 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组织城建系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负责能耗在线检测、能耗统计、能耗双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建设行业的招商引资和技术合作工作。
7. 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易地建设费)的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本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9. 按照《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承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职责。
10. 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2. 有关职责分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城市建设
一是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完成禄劝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老昆禄路咪油村段,南塘河段共1.623公里管网建设,英子龙至屠宰场段2.196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年底开工建设。委托设计公司对禄劝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进行规划设计。二是老旧小区改造:委托设计公司对我县老旧小区进行规划设计,编制实施方案。三是房地产项目建设:2019年紫溪星谷别墅、高层G1-G11幢,秀和映锦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合计188481.25平方米,投资53784.08万元。三溪鼎晟温泉城五期、凤家古镇44号地块、迦南苑项目开工建设,面积164586.09平方米,投资89894.8万元。
2. 城乡基本建设管理
一是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8项;办理企业增项5家,新增企业1家。二是档案管理工作。共接收建设工程档案708卷,文书档案10卷361件,文书档案数据录入361件,著录档案718卷,审核入库档案718卷,签订《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 17份,出具《工程竣工档案初验认可证》6份,出具《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3份。三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完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备案2项备案总额2200.9万元;每月上旬搜集整理出地方建筑材料价格信息,按时上报给市定额站;监督拦标价编制单位执行2013清单和2013定额和云南省最新工程计价标准;监督拦标价编制单位执行营改增。
3.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一是监督工程及工程竣工备案完成情况:2019年在建工程项目43项(含上年度结转),建筑面积:127.65万㎡,投资27.77亿元。工程竣工12项,建筑面积21.28万㎡,投资6.64亿元。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2项,建筑面积15.98万㎡,投资3.32亿元。二是2019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情况。“两书一牌”制度落实情况: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4项,签署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4项;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12项,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10项,建立质量信息档案的工程7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各类专项及综合监督检查工程80余次,下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抽查记录(含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80余份;
4. 房地产业管理服务
一是全县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总面积123533平方米(1218套),同比增速为-17.55%;销售金额为:63054.92万元。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111204平方米(850套),同比增速为-14.34%;销售金额为:54109.92万元。二是全县存量房交易总面积119205平方米(954套),同比增速为31.54%;交易金额为:41444.25万元。其中:住宅交易面积为117408平方米(897套),同比增速为34.95%;交易金额为:40186.33万元。
5. 物业管理
完成我县2018年计划改造项目鼎诚佳园小区、烟草住宿区、环保住宅区3个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共完成投资129万元,超计划完成改造任务。
6. 脱贫摘帽
一是组织各乡(镇、街道)把2017-2018年度的4类重点对象农危改档案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累计录入19324户328508份台账资料。二是制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住房安全认定牌》35000份,发给各乡(镇、街道),对全县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认定、标识。三是配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做好省级脱贫考核工作,安排12人次全程参与,对存疑的住房安全进行及时认定,出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安全住房登记卡》4452份,对全县没有进行过危房改造的安全住房进行登记、标识。四是根据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先后派出6批累计23人次到广南县,对广南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指导。五是着力帮户帮到点,户户脱贫出列计划,组织和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对所挂包的336户贫困户多次遍访,制定脱贫出列计划并进行了统计汇总,开展多轮回头看,把帮扶切实落实到行动上。
7. 住房保障
一是2018年在建创达、和谐保障房项目4个分项工程全部竣工验收,新增公租房1000套。2019年8月完成施工结算审计定案;年初争取建设资金235万元已到位,公租房项目工程款缺口资金约700万元待解决。二是完成2019年第一批(330户)公租房配租入住。三是县财政安排年度住房补贴专项资金1000万元,计划年内启动第4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将转龙、乌蒙、雪山3个乡镇退休职工纳入发放范围。
8. 人民防空
一是完成26次人防移动指挥所通信系统开机联络和3G图传工作;完成12次防空警报器系统测试检修工作;完成住建局、客运站、实验中学、民族小学,4处4台故障警报器现场检修核查和更换故障警报器设备工作。二是完成“禄劝中科单采血浆站”、“禄劝三溪鼎晟温泉城(五期)”、“禄劝县迦南苑”、“转龙游客服务中心”、“水彝堏”5个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项目,收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038.52万元。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事业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其中:公车改革批复,报废3车辆;保留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1,11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17.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总收入比2018年增加10268.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6.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4.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050.73万元,农林水支出收入增加803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减少1205.6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增加投入,对其他项目投入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1,22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3.02万元,占总支出的16.63%;项目支出26,036.96万元,占总支出的83.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总支出比2018年增加992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08.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014.3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增加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93.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08.69万元,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3.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27%。(人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515.25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3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14.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6,036.96万元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补助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确保全面消除农村C、D危房,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消除农村C、D级危房的总体部署,2017年以来,我县共实施农村C、D级危房改造54 801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23 454户(修缮加固8674户,拆除重建14780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31347户(修缮加固16065户,拆除重建15282户)。截至2019年6月底,我县的54801户农村C、D级危房改造已经全部竣工并搬迁入住;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农危改补助资金总额191553.57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94.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增加9887.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县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增加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职工医保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4,77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9%。主要用于工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10,68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4%。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5,43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保障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5万元,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的8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的8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4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7万元,增长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到乡镇检查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车辆燃油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占60.41%;公务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占39.5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正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0.6万元,与上年1257.69万元对比增加2702.9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增加投入。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63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43.5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5.3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08.5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13.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7.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49.7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94.7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2.7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1.9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16.45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16.4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97.32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3.9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3.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1,229.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2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3.02万元,占总支出的16.63%;项目支出26,036.96万元,占总支出的83.37%;基本支出增加2908.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014.3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县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增加投入。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63301111
禄劝住建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22085829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