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14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4. 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合同,查处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组织开展对各类市场的登记管理及统计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盐务执法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6. 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化和认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8.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执行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2. 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做好违法广告的移送工作;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3. 负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
14.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5. 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6.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 以实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压实机关党建责任。2019年共召开党建工作会议6次,制定下发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将基层组织建设放在重要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三)提升基层组织力,固本强基。
(四)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2019年,我局按照要求,开展了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专项整治、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强化党的作风建设。
(五)狠抓理想信念教育,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 以“巩固脱贫成效 提升脱贫质量”为主题主线,凝心聚力决胜脱贫攻坚
全局149名干部职工共结队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637户,主要涉及4个乡镇8个村委会,部门领导负责挂包的村委会有5个,主要领导负责挂包的深度贫困村有1个,派出脱岗长期参与扶贫工作人员23人,全年共计投入扶贫工作经费50余万元,挂包的贫困村和帮扶的贫困户如期与全县同步实现了脱贫摘帽。
(一)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
(二)压实干部职工责任,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指标,以“六个百家”为载体,以问题整改为导向,持续深入挂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开展走访每月不少于1次,结合实际制定一对一的帮扶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认真宣传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及小恶信贷等政策,激发农户内生动力,不断促进产业发展增收。
(三)深入开展“户户清”专项行动。
(四)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助推脱贫攻坚。
(五)群策群力,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三、 以强化监管服务为内核,狠抓职能履行,各项市场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一)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狠抓食品安全“六大放心工程”。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党政同责”,以全程监管、风险防控为主线,聚焦食品突出问题整治,凝聚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全力推进肉菜市场、粮油市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食品“三小”行业、农村自办宴席、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六大放心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年度肉菜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创建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1个、放心粮油配送中心1个、示范店3个,粮食抽检监测合格率达100%;落实餐饮服务量化分级100%、示范创建餐饮A级单位30家、明厨亮灶工作比例达80%;严打食品“三小”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引摊入市等措施,积极引导食品“三小”行业集中到市场规范经营;着力推进农村客堂标准化建设,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137件;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禄劝双庆餐厨废弃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工程,每日处理泔水16吨,与餐饮单位签订协议326份,发放泔水桶1200只,有效杜绝提练废弃油脂、制造“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二)行政许可和信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1840户,其中企业344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16户,个体17382户。2019年,累计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企业438户、个体3396户,办理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88户、个体1070户。一是深化落实“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全程电子化登记、减证便民等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改善营商环境。二是认真落实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制度,开展严重违法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惩戒、双告知、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批量注销及企业清理吊销等企业信用监管,截至目前,全县企业年报率89.34%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0.8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8.65%,清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32条,失信惩戒 12人次,履行双告知市场主体登记信息4778户/次,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1206户,企业简易注销93户。三是持续推进“3550”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一般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并实现开办企业最快2天可营业。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19年,共受理审批食品经营许可817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953批次,其中生产环节200批次,流通环节1398批次(含食用农产品927批次),餐饮环节355批次,合格率为97.8%。食品安全快速检测680批次,合格率为98.7%;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4次(其中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5次)。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8次、保障5.36万人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0件,收缴罚没款48.25万元。
(四)药械安全监管工作。2019年,共受理审批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13件,审批医疗器械经营备案9件;变更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1件、注销3件。组织通过GSP认证12家,配合市局组织飞行检查10家。开展药品抽检30批次,合格率为90%。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5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件。 评价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8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例。
(五)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我县辖区共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20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26家。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整治2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500余户次,发放保健市场整治告知书5500份。开展”5·25护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9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受理保健食品化妆品咨询124人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案件7件,收缴罚没款10.5万元。
(六)质量计量标准化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2019年,共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47台,其中电梯14台,起重机械19台,压力容器12台,压力管道2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80份,开展特种设备(电梯)应急演练1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3次。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12315、12331、12365 、12330、12358投诉举报电话统一为12315,保持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做到100%受理、100%处理、100%反馈和发现违法线索100% “诉转案”。2019年,共受理消费咨询62件、受理举报39件,受理投诉134件,其中成功调解128件、“诉转案”5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3万元。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集中销毁价值5万余元的假冒伪劣产品。共抽检建材商品和服装18批次,立案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5件。
(九)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拥有知识产权总量达1500余件,其中:有效注册商标突破1000件,已取得授权的专利累计517件。
(十)其它各类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节假日期间市场综合整治、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网络交易市场、旅游市场及殡葬市场监管、成品油及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打击走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领假冒伪劣商品、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禁毒防艾、重大动物疫病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 其它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与全县各乡镇市场开办方签订《市场经营主体扫黑除恶承诺书》13份,与局属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24份,全局干部职工签订《扫黑除恶个人承诺书》150份,发放扫黑除恶宣传粘贴画400余份,“公开信”10000余份,收回问卷调查表3000余份。截至目前,我局向县扫黑办移交有效线索3条,共调查处理完成扫黑除恶案件9件,其中县级移送督办件5件,部门线索摸排4件。
(二)创卫复审工作。
(三)移民搬迁工作。以移民为中心,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会致富”的总体目标,全力推进汤郎乡细柞村委会以汤德小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1人),事业人员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无其他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00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2.09万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29.83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0.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部门及财政拨入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07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5.36万元,占总支出的94.36%;项目支出173.61万元,占总支出的5.64%;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7.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部门及财政拨入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5.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3.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部门及财政拨入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中支付食品安全快检车款、设备等购置费。具体项目开支用于开展全县人民食品安全工作及业务工作。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1.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级部门及财政拨入食品药品安全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3%。主要用于保障部门的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能,保障部门开展和完成各项市场监管的项目支出需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2%,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3. 卫生健康(类)支出26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及其他公共卫生等方面支出;
4. 农林水(类)支出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支持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支出;
5. 住房保障(类)支出19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18万元,支出决算为43.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4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91.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86万元,下降9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3万元,下降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4万元,下降6.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43万元,占93.63%;公务接待费支出2.75万元,占6.3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4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本单位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之间工作协调、食品安全抽检及综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9.2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开展业务工作成本成本降低,机构合并后,上年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本单位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用房的修缮等增加,本年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比上年减少等原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外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382.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1.62万元,固定资产1953.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8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82. 12 | 421. 62 | 1953. 64 | 1217. 24 | 346. 89 | 389. 51 | 6. 8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零报告报表情况。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在年度中未发生数据。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XX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1401111
2019年度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