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3361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劝卫健局是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对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卫生健康、医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以及促进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贯彻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总投资900万元的转龙、乌蒙、雪山卫生院建设项目即将完工。总投资3.56亿元的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支付征地拆迁费及前期费4061万元,已申报2019年中央预算内资金,预计近期可开工建设。总投资4850万元的单采血浆站建设于2018年11月15日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696万元,近期将完工。
(二)经济指标完成向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55万元,完成招商引资1696万元。健康产业新到位投资金额较上年增长15%,新增健康产业项目 1项,即投资4850万元的单采血浆站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1792万元。完成非税收入69.4万元。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一是落实完善医改政策。制定下发《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禄发〔2018〕9号)、《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起草《禄劝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巩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3月31日起全面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净化流通环境。调整基药使用比例,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数量和销售额比例由原来的 20%调整为45%,充分满足和方便群众用药。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综合医院达50%、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达10%、基层医疗机构达55%,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短缺药品信息直报范围,政府办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达95%、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达100 %。三是实施“拴心留人”工程,激励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在岗乡医500元/人/月生活补助;投入467.285万元,落实499人离岗乡医服务一年600元的离岗补助,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
(四)健康扶贫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实现“三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对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实现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二是推进“两倾斜”。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即免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层门诊就诊所需承担的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免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住院200元/次的“门槛费”,由基本医保全额支付;提高贫困人员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普通门诊基本医保报销80%,年度最高报销额度提高到420元,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5%,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提高到90%;贫困人口住院,乡镇卫生院医保报销达95%,县级医院报销达85%,三级医院报销达80%,年度报销限额6万元;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由2万元降低至1万元,年度报销限额由9.8万元提高到18.8万元。三是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 窗口。充分整合扶贫、人社、民政、卫健职能,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贫困人员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就医免交押金,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同时贫困人口县域外就医实现联审联批,避免患者多跑腿。四是精准实施“三个一批”工程。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对患大病的2534人优先救治救助,其中9类20种大病486人专项集中救治,救治率达100%;慢病签约服务一批,优先把建档立卡因病致贫返贫人口、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重点疾病,纳入签约服务管理对象,优化服务。;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单人单次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超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进行医疗费用兜底,兜底34296人次、1873.18万元。五是推进25种门诊慢性病救助工作。全县共办理了农村居民门诊慢病救助证16867本,报销慢病患者28516人次、资金1388.6万元,有效减轻了慢病患者就医负担,切实降低了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五)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县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县医院脑卒中心的申报工作,巩固推进实施县级中心医院提质达标晋级行动。实施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翠华、撒营盘卫生院心脑血管病救治站正在建设。15名上级医师到禄劝开展对口帮扶服务。2019年,我局成功申报市级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3个,即2019年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40人,县中医院名医工作室1个及中医特色优势专科(骨伤科)1个。组织县医院、中医院、妇计中心成功申报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个,目前已按照要求如期举办2个。成功举办2019年基层卫生技能大赛和2019年“5.12”国际护士节活动。完成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上报5人、毕业生就业安排9人、毕业生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率达100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培训79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设立达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率达80%。组织开展2019年“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残疾评定工作,完成2018年昆明市残疾人残疾鉴定4143人上报工作。处理市县投诉件6起,均圆满答复。认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成立家庭医生签约团队256个,签约99327人。
(六)计划生育指标全部达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4.49‰,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优选节育率80%,综合节育率78%。符合政策生育率94%,避孕药具发放率100%。落实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推进奖优免补相关政策,落实奖励扶助惠民措施。积极做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各类对象的申报、审核、录入工作。2019年已发放奖励扶助资金513.86万元,农村独生子女享受中考升学加分113人,高考加分99人,1217名学生享受教育奖学金及一次性奖学金,各项计生指标圆满完成。
(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孕产妇死亡1人,孕产妇死亡率21.17/10万,婴儿死亡率7.83‰,住院分娩率99.99%、剖宫产率25.2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3.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66对;免费叶酸增补600人。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7.73%;新生儿代听力筛查率90.39%。
(八)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实效。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051例,其他传染病发病数370例,合计发病2421例,发病率495.36/十万,传染病报告率达100%。麻疹疫苗常规接种率达95%以上,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8%,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完成发热、出疹病例报告6例,麻疹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达1.24/10万。完成麻疹、乙肝抗体监测采样及接种情况调查360人。
(九)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45.63万份,建档率达93.64%。通过对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档案利用率,有效拒绝“死档”现象,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成为个人健康医疗信息有效依据。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工作,老年人健康体检和管理20588人,高血压规范管理16843人,糖尿病规范管理3938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2373例,规范管理1773例。加大卫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处取缔非法行医17起,立案查处10件,罚款5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7000元,没收药品器械100余箱(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检测率达81%、存活感染者和正在接受抗病毒的比例达89%、治疗有效率达91%;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2%以下,新报告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病例13例,其中艾滋病病人3例,艾滋病感染者10例,感染者和病人存活 506 人。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逐一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继续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每周对县城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限时整改,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目前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已通过省级技术评估。积极开展农村“七改三清”中“厕所革命”,新建卫生户厕2234座。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申报创建4个省级卫生乡镇。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1个。分别是:
1、 卫健局机关。
2、 十六家乡镇卫生院(屏山、茂山、团街、中屏、云龙、马鹿塘、乌东德、则黑、皎平渡、汤郎、撒营盘、翠华、九龙、转龙、乌蒙、雪山)。
3、 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
县级四家公共卫生单位(疾控中心、妇计中心、健康教育所、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
本编制说明中的收入支出数只反应卫健局机关的收入支出数,其余22家单位的编制说明,由22家独立核算单位自行编制。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部门决算公务用车6辆,实有车辆1辆,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统一上交5辆,无上交相关凭证,无法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659.23万元,2018年收入合计2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1.23万元,增长率28%,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经费列入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9.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11.23万元,增长率2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15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4.46万元,增长率58%,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经费列入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233.84万元,占总支出的82.11%;项目支出922.63万元,占总支出的17.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33.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46.84万元,增长率为4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2.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7.87万元,增长率为248%,主要是公共卫生支出列入项目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6.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04.46万元,增长率5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等社保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4,93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294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1万元,其他支出704.47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改厕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4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本级)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21.45万元,完成预算的34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432%。主要原因是2019年脱贫攻坚及国卫复审工作无相应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58万元,下降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万元,下降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8万元,下降3.24%。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3万元,占33.24%;公务接待费支出14.32万元,占66.7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4.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本级)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5.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66.52万元,主要原因科目设置偏差。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49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82万元,固定资产10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同期相比总资产减少93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拨付的资金本年度结算拨付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980 | 3882 | 1073 | 933 | 63 | 0 | 77 | 0 | 0 | 24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主要事项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有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2800336101111
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010200919255402020102002585579120201105040045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