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2010-32410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0-21 15:40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1 15:40 浏览次数:294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57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上级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3. 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推进旅游市场开发和全域旅游。

4.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5.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6. 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7. 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 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 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1.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一是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争取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到位684.89万元(含县级配套134万元)。二是开展全民阅读。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让读者更便捷、有效的在第一时间读到自己想读或想听的图书,安装“书香禄劝”互联网数字智慧阅读机16台,发放悦读卡5000张。三是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整合资源,建设完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6个。四是为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投入资金314万元,完成157个“百县万村”示范工程文化器材的配置。五是利用文化大篷车、流动图书车,扎实开展送戏下乡、送书下乡、送文化进校园、企业。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56场次、观众77980人。举办大型活动5次(春节文化系列活动、三八”国际妇女节暨凤家古镇“同元杯”第二届广场舞大赛、“关爱留守妇女·情暖罗婺大地”主题文艺汇演、乡村老师培训成果展主题文艺汇演、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化系列活动);辅导业余文艺队伍18支,辅导次数210场次;完成“春城文化节‘葵花朵朵向太阳’·初赛演出活动15场次。开展读书活动6次,8000余人参加 (4.23读书活动、扫黑除恶宣传暨服务宣传周活动、流动图书车进校园、进社区),展览1次,600余人参加。参与央视《远方的家》拍摄迎宾、罗婺神鼓、祈福仪式、民族服饰走秀2场次。完成基层业务骨干培训、机关职工礼仪培训、暑期免费舞蹈、声乐、器乐、书法、美术、电脑培训各2期,培训人数254人。

2. 引导培育文艺精品。完成小戏小品创作5个,彝族说唱1个,舞蹈音乐、配器2首;收集民族民间文学童谣8首;收集整理民间山歌80首;参加省市赛装节2次。参加云南省在楚雄举办的民间刺绣布艺大赛,获1个十佳刺绣能手奖,2个优秀奖。

3.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力度。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为着力点,认真挖掘、整理文化资源,进一步推进民族文化传承与人才培养。一是项目申报。彝族刺绣、银器制作、蚕丝被制作、彝族、傈僳族、苗族服饰制作、民族乐器制作等10个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上报昆明市非遗保护中心。《傈僳族婚礼》《傈僳族狩猎》《傈僳族、彝族、苗族口弦音乐》《禄劝手工银器制作》4个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列为我县第三批县级名录,并推荐《禄劝手工银器制作》《傈僳族传统婚礼》《傈僳族口弦演奏》三个项目申报市级目录。二是交流展示活动4次。参加孟加拉、缅甸中孟、中缅文化交流,充分展示了禄劝彝族刺绣的魅力,架起了中孟、中缅两国高层经贸、人文等各方面交流的桥梁。参加云南省在临沧、德宏举办的非遗展示,参加文博会彝族刺绣、蚕丝被展示,参加第三届中国纺织非遗大会静态展。三是培训活动。非遗传承人到红河、文山、保山、德宏等地培训16期。参加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联络员培训,学习非遗采访和宣传的技巧、非遗传播的创新方法、非遗发展振兴的探索以及短视频拍摄等内容,强化了创新思维、互联网思维,今后将利用新媒体的技术和平台把非遗的保护和宣传有效结合起来,努力探索“非遗+旅游”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四是非遗数据采集。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昆明报业集团昆明日报社携手到我县撒营盘镇高安村委会二组和皎平渡镇长麦地村委会戴家村进行羊毛毡制作及画染数据采集,历时6天,拍摄记录了羊毛毡画染制作的全部工艺流程。五是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为了更好地传承保护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参与县职业高级中学举办第五届职业中学“七十二行大练兵﹒三百六十行出状元”师生技能大赛。中国舞蹈家协会、云南省舞蹈家协会赴汤郎乡希望小学进行新农村少儿舞蹈美育工程调研活动,我县两个非遗项目彝族仗笛叠脚舞、傈僳族小葫芦笙舞蹈作为重点考察对象。

4. 加强文物修缮保护工作。一是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国家级文保单位1项5次,省保单位4项8次,市保单位7项16次,县保单位15项4次。二是完成第八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材料的编撰并上报。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香海庵的维修方案编制,顺利通过省市级专家评审。三是完成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金沙江皎平渡口的异地搬迁保护的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对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营盘山遗址、香海庵等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造建筑物及围占进行处理。五是文物法规宣传。节假日期间,对相关责任人和广大游客进行文物保护法规宣传,送发出宣传资料累计1000余份。六是充分利用革命历史文物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上半年共接待国家、省、市、县等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学校、部队、人民团体等来访团队60余支2万多人。七是完成24个县保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勘测划定和标志碑、说明碑的设立工作。

5. 依法行政,文化市场稳定有序。一是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整治,与公安、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加强了对全县城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16个乡镇(街道)的农村文化市场进行排查清理整治2次,开展春节、暑期、重大民族节日等重点时段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娱乐场所禁毒防艾、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法制宣传方面。完成对全县文化、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业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2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培训3次、娱乐场所“禁毒防艾”法规培训1次、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3次。三是投诉处罚情况。共接收办理群众电话举报网吧1起,营盘山遗址违规建筑案1起。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共立案2件,办结1件,无要求进行听证和复议情况。共接到12345市长热线、96927平台涉旅投诉、“一机游”等平台转来的游客投诉件43件,投诉对象主要为昆明轿子山景区开发有限公司,投诉内容涉及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基础设施隐患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投诉人和被投诉方沟通协调,对于双方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实地核查,调查事实真相,划定责任,耐心调解。投诉办理率100%,办理结果回复投诉人满意率100%。四是扫黑除恶工作。对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开展2次线索排查,排查到疑似景区“欺行霸市”线索1条。召开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向经营单位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并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在歌舞娱乐经营单位LED显示屏、点歌系统播放宣传标语,网吧电脑屏幕加入扫黑宣传标语。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宣传单1000份。与各乡(镇、街道)文广中心、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签订具有针对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层层抓落实,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6. 旅游经济平稳运行

(1)旅游指标完成情况。截至11月底,全县共接待游客102.0577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9136亿元,同比增长32%和30%。

(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增强全县旅游发展动能。一是做好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目前已入库在建项目主要有轿子山大酒店、木阿罗白酒店二期、孔子书院等,未开工项目主要有水彝堏、轿子山游客中心等。我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多次深入项目点进行实地考察,监督投资建设进度,协调并服务好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和难点。二是做好新建项目的服务工作。持续对新建项目在选址、环评、用地审批等程序上加强协调把关,帮助企业完善项目手续,规范建设用地在报批中的法律程序,杜绝项目违法违规建设。2019年新建项目中,轿子山新山垭口至四方景5.2公里索道项目已完成前期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轿子山直升机观光旅游项目已完成选址、环评、林地使用报审、土地征用等工作,目前正在完善规划设计,即将开工建设;皎平渡红色旅游项目完成纪念馆选址、规划设计,即将启动征地等工作。持续抓好轿子雪山景区旅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投入资金200万元,完成轿子山下段(转龙通共德至新山垭口)402盏路灯安装工程。

(3)加强旅游服务功能,丰富全县旅游发展业态。

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做好旅游业投资环境改善等服务,促进全县旅游业发展和质量提升。

一是做好“一机游”工作。积极上报“一部手机游云南”禄劝景区(点)图片、文字等相关材料,并及时做好更新工作。

二是完善自驾旅游服务功能。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的发展壮大,实现跨区域的在线信息发布、预订、支付、授信、结算等功能,推进旅游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集约化发展、规模化经营;按照要求及标准,已协调通信运营商在轿子山4A级旅游景区完成建设无线网络基站3个、报批2个;完成门禁系统人脸识别闸机1台、3路慢直播、1个智慧停车场建设。

三是做好旅游厕所建设。深入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按照省市“政府补一点、企业拿一点、市场筹一点”的精神,在全县开展厕所革命。2019年新建设旅游厕所3座,目前已完成选址和规划设计工作,并开工建设。

四是完善旅游市场规范管理。按照部门联动、乡镇配合的原则,深化旅游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值班联勤、执法联动、限时办结、督办问责等工作制度,形成统一调度、综合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格局。

7. 凝心聚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坚持以项目建设带动旅游扶贫,通过项目招商等方式,推进以轿子山景区为龙头的高原雪山旅游片区开发、推进普渡河峡谷温泉旅游经济带深度开发、推进马鹿塘杜鹃花海景区开发、推进皎平渡等红色旅游线路开发,有效带动贫困群众脱贫,逐步实现产业稳定增收。二是深入农户了解实情,全面掌握抗旱保苗、人畜饮水情况,详细核实每一户群众受灾情况,充分了解群众帮扶需求,并协助村委会做好抗旱保苗工作,确保人心安定、社会稳定。三是下沉一线,围绕环境卫生、入住质量、明白卡填写、群众认可度等进行再督促、再排查、再整改,扎实开展好脱贫攻坚查缺补漏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国家抽查评估工作。四是改善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在翠华镇头哨村委会长岭岗村小组建设文化活动室、篮球场、小舞台、厕所等。五是结合“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春节慰问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包”帮扶的翠华镇头哨村委会、者广村委会,对754名60岁以上高龄老人及建档立卡户进行春节慰问,为他们送去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对联年画和新春祝福,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根据《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禄办通〔2019〕40号)和《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转隶调整的通知》(禄编办〔2019〕31号)通知,我局机关共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文化科、旅游科、市场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5个: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图书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管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离退休人员从2017年1月起统一由社保局管理。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具体情况在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中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58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9.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部门2018年度决算收入3077.26万元对比,减少了488.0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2018年有轿子山路灯安装专项资金200.00万元和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314.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

按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占比: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收入占比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5, 892,232.80

100. 00%

2070101

行政运行

11, 841,420.80

45. 73%

2070109

群众文化

210, 000.00

0. 81%

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

21, 000.00

0. 08%

2070114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

1, 100,000.00

4. 25%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2, 010,000.00

7. 76%

2070204

文物保护

100, 000.00

0. 39%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80, 630.00

0. 31%

2070399

其他体育支出

150, 000.00

0. 58%

2070899

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2, 757,900.00

10. 65%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 290,380.00

8. 8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315,400.00

8. 94%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43, 231.00

2. 48%

2101201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1, 104,997.00

4. 2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 267,274.00

4. 89%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94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7.08万元,占总支出的90.08%;项目支出292.47万元,占总支出的9.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7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0.84万元,占总支出的90.39%;项目支出314.72万元,占总支出的9.61%;本年度与2018年相比支出减少326.01万元,支出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占比和上年度相比差别较小,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和部分上级预算资金因县级财政紧张未划拨我单位账户,所以不能完成支出。

按功能分类科目支出占比: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占比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9, 495,486.45

100%

2070101

行政运行

11, 841,420.80

40. 15%

2070109

群众文化

210, 000.00

0. 71%

2070114

旅游行业业务管理

2, 100,000.00

7. 12%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2, 466,410.20

8. 36%

2070204

文物保护

213, 489.60

0. 72%

2070205

博物馆

703, 494.65

2. 39%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98, 396.12

0. 33%

2070308

群众体育

43, 692.09

0. 15%

2070399

其他体育支出

150, 000.00

0. 51%

2070899

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2, 277,304.40

7. 72%

20799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 557,128.92

15. 4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 659,176.17

5. 63%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596, 864.93

2. 02%

2101201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1, 056,648.57

3. 5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 246,460.00

4. 23%

2296003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00, 000.00

0. 34%

2296010

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75, 000.00

0. 5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7.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5.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下拨乡镇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1.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2%。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60.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0.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下拨乡镇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10.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88%。与2018年相比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比变动较小,但支出减少30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34.92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68.84万元。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和部分上级预算资金因县级财政紧张未划拨我单位账户,所以不能完成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47万元,包括:

1. 轿子山路灯建设项目,总投入200万元,于2018年支出100.00万元,2019年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完成支付。

2. 旅游厕所建设补助项目,2018年项目,补助我县汤郎乡小石林民族公园旅游厕所20万元,中屏镇安东康牡丹观赏园旅游厕所20万元,转龙镇马鹿湿地公园旅游厕所20万元,转龙镇旅游厕所10万元,雪山乡旅游厕所10万元,共计80.00万元。工程已于2018年全部完工,资金于2019年才由县级财政划拨我单位账户完成支付。

3. 文物保护项目,我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凤家城遗址”防护保护工程10.00万元,2019年完成保护性维修工程。

4. 乡镇文化站(室)建设项目,共计101.22万元,用于我县九龙镇文广中心改扩建10.5万元,马鹿塘乡文化站改扩建10.5万元,翠华镇翠华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25.41万元,团街镇治安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25.41万元,茂山镇归脉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扩建11.55万元,茂山镇至租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扩建6.3万元,撒营盘镇宜岔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扩建11.55万元。所有乡镇文化站(室)改扩建工程均已经完工并完成支付。

5. 电视台制播能力提升项目支出1.25万元,2017年电视台制播能力提升项目,总投入154万元,此项支出为当时项目完成后扣压质保金,本年度质保时间到期后完成支付。

2019年项目支出与2018年314.72万元相比较,减少22.2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预算项目变动。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2.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7%。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5.57万元,占2018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3.52万元,减少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和部分上级预算资金因县级财政紧张未划拨我单位账户,暂未完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6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保障机构运转和下拨乡镇综合文化站(室)运行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类)支出16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用于职工基本医疗补助和公务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类)支出12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万元,为部门2辆在编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7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62万元比较,总体增加1.16万元,增长13.4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19万元,增长126.72%;增加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增加了租车费用,同时出差、下乡次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减少2.03万元,下降33.29%。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万元,占58.36%;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占41.6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局文物点巡查、文化旅游市场巡查和日常公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业务联系往来形成的业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0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还包括下拨乡镇综合文化站(室)正常运转支出和配置乡镇综合文化站(室)文化用品等支出。与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0.40万元对比减少196.3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还有部分上级预算资金财政未划拨我单位,我单位未完成下拨乡镇。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799.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29.70万元,固定资产164.5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996.74万元,累计折旧832.19万元,净值164.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1.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98.3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8.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5.26万元(我单位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以前年度被误记为固定资产,本年度划入无形资产,原值9.57万元,累计折旧4.31万元,净值5.26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车辆账面原值247万元,累计折旧214.64万元,净值32.3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2.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资产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原则,截至2019年12月31日,车辆资产有13辆。车辆资产原值为2469970.00元(其中:轿车5辆,原值821,070.00元;越野车2辆,原值656,000.00元;大中型载客汽车2辆,原值394,300.00元;其他车型4辆,原值598,600.00元),累计折旧价值2146333.22元,资产净值为323636.78元。

1、 2010年1月份,机构改革,正式合并成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车辆资产有6辆,原值为1164600.00元(云AHN988、云AFR877、云AN0546、云AB3309、云AMG398、云AWC822),累计折旧价值1164600.00元,资产净值为0元。

其中:机关单位车辆改革保留在编车辆云AFR877至今还正常使用,云AWC822由于发动机坏已经报废;云AHN988、云AN0546、云AB3309、云AMG398车辆改革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处理,

2、 2014年—2017年,上级部门调拨流动舞台车(云AE5339)1辆,调拨流动图书车(云AC1995)1辆,调拨流动文化车(云AF1925)1辆,车辆原值是714300.00元。累计折旧价值390663.22元,资产净值为323636.78元,至今正常使用。

3、 2010年1月份,机构改革前,县旅游局和旅游公司,车辆资产有4辆(云AK5270、云AP7817、云AUN817、云ALB191),原值为591070.00元,累计折旧价值591070.00元,资产净值为0元。将云AK5270和云AP7817换为云AUN817和云A1F139。现在旅游公司的车辆有3辆,即:云AUN817、云A1F139、云ALB191。其中云AUN817已长时间未使用,处于待报废状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实际正常使用车辆有在编公务用车(云AFR877)、上级部门调拨流动舞台车(云AE5339)、调拨流动图书车(云AC1995)、调拨流动文化车(云AF1925)和旅游公司(云A1F139、云ALB191),共6辆车。其中云AFR877、云A1F139作我局公务用车使用,流动舞台车(云AE5339)、流动图书车(云AC1995)、流动文化车(云AF1925)为特种专业用车,只有少数活动时使用,云ALB191为县融媒体中心使用。

以上车辆资产,因涉及机构改革,原来需要报废和处置的资产还未报废处置,待车改部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出示相关依据和固定资产划分后一并报废处置。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公平均衡地配置公共文化产品,尤其是要努力维护低收入及弱势群体的基本文化权利。政府通过集中采购、发放补助等手段,扩展文化服务内容,畅通文化服务通道,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社会成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各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对社会成员实行全免费开放。各级国营艺术院团、影剧院要安排一定场次低价向弱势群体演出或放映。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要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保留基本的模拟频道,保障他们收看电视的需求。同时,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大政府投入,合理分配资源,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文化资源向西部、农村倾斜。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对农村陈旧落后的基础文化设施进行改造,推进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服务不平衡的状况。当前我国重点文化支农工程主要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就是要保证广播电视入村到户,为农村提供内容、质量俱佳的广播电视节目;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就是要加强农村电影院建设,增加电影放映点,加强农村电影拷贝配送管理,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增加电影放映数量,确保农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就是要在经济落后地区新建 2.5 万个左右的综合文化站,配置相应的文化设备,确保全国每个乡镇都有综合文化站,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就是对一些地广人稀的落后地区因地制宜配置流动文化服务设备,开展综合一体化流动文化服务。二是要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首先,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三农”报道,增加“三农”节目量及播出时间,有条件的城市要开通农村版面及农业频道。市、县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把服务基层、服务农村作为首要任务。其次,加大对“三农”题材的支持力度,鼓励各级为文艺创作单位把“三农”题材纳入创作计划,保证每年产出一定比例的反映“三农”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政府可以通过购买优秀农村题材剧本,免费让本地艺术院团使用,鼓励其为农演出。再次,增加“三农”读物出版量,多出版发行对农民胃口,适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图书出版物,各地政府也应结合实际开展送书送杂志下乡活动,为农村文化室免费发送书籍,鼓励市县两级图书馆实行一卡通工程,使图书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三是要建立农村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提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创建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等评价体系。

2. 文物“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570111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