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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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指导乡、镇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所、县“大调解”中心等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县政府的行政确权、应诉、复议、赔偿、补偿等相关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人员编制数行政46名,实发工资人数共有50人,离休人员1人,在职50人中包括行政人员43人,工勤人员7人。其他招聘人员纳入财政预算工资的共22人,包括专职人民调解员19人(工资1500元/月),社区矫正工作者3人(工资1900元/月)。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底,我局单位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人员为40人,离休人员为1人,退休人员为 15人。截至2019年底,我局实有人数66人,其中在职人员为50人, 退休人员15人,离休人员为1人。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机构改革,原政府法制办与我司法局合并,增加5人,我局在职人员2人调至其他部门,辞职1人,开除公职1人,4人调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重组后的司法局开局之年,重组后的司法局合并了原县政府法制办、原司法局职责职能,任务增加,业务扩展,内设9个科室,新的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助推法治禄劝建设
(一)高位统筹,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牵头制定实施《2019年禄劝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及《禄劝县全面依法治县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精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司法所每月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2次,共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103次。二是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力度。积极参与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恐怖主义、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相关法律法规、6.26”国际禁毒日等专项宣传活动。局主要领导为屏山街道村组干部开展农村土地法律关系及案例分析专题培训和基层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三是草拟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在全县推广应用在线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四是坚持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合开展中小学生“传承红色基因 争做时代新人”暨“明法理 增信心”法治教育集中宣讲活动。举办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训会,为全县37所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组织开展2019年法律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共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活动29场次。制定《禄劝县“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方案》,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工作库,实现全县中小学校“法律服务进校园”工作100%全覆盖。
二、 狠抓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多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巩固完善已经建立的医疗、劳务、道路交通等1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继续推行“一员多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6名分别充实到转龙、乌蒙、雪山、则黑、翠华、马鹿塘6个乡镇。巩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开展专职调解员季度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次,参加省市人民调解员培训21余次。召开2019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部署会,完成7个法律服务所、14个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检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未发现有违规违法执业情况。今年来,7个法律服务所共解答法律咨询6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37件,代理诉讼72件,非诉讼29件。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1人,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人。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印发《禄劝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在全县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宣讲、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及《关于做好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敏感时期、节假日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今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2690件,调处2690件,调解成功2641件,调解成功率达97%,涉及当事人5675人,涉及金额2874.56万元。其中排查出重点矛盾纠纷99件,当地党委政府均安排包案领导及责任人进行调处化解,目前处于稳控状态。调处相邻纠纷640件,婚姻家庭纠纷440件,损害赔偿纠纷178件,交通事故纠纷103件,山林土地纠纷89件,合同纠纷79件,劳动争议纠纷70件,征用土地纠纷61件,安全生产纠纷38件,消费维权纠纷1件,其它纠纷295件。其中,县大调解中心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3件,调解成功111件,调解成功率98%。
三、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服务民生,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广运用“云南掌上 12348”微信平台,制定《2019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工作方案》,完成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完成1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195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新配置 “法律机器人”5台。制定落实《禄劝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局领导定期轮流到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
(二)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数量,加强非诉讼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实施侦察、起诉、审判阶段与律师衔接信息的工作机制,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稳控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值班律师解答咨询24人次,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结具书签署177件。加强12348、96128专线咨询接待工作,接待电话咨询100人次,今年来,全县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426件,结案390件,挽回经济损失达370万元。其中刑事160件,民事266件,非诉讼107件。免费代书110件,接待法律咨询800人次。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30件,残疾人案件20件,妇女案件70件,未成年案件84件,少数民族案件45件,老年人33件、建档立卡户66件。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2500余份。
(三)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制定落实《律师参与当地政府信访工作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及《律师参与信访维稳“书记”“县长”接待日制度》,律师轮流值班,接待来访群众,为政府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狠抓行风建设,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驻在式补短板专项督察工作,实地到律师事务所开展案件质量检查3次。今年来,7家律师事务所共代理案件442件,其中民事案件325件,刑事案件65件,行政案件8件,非诉仲裁和调解44件。担任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7家,参与信访维稳接待20次,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访25次。
(四)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高公证质量。开展赋予公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公证服务,为在校学生及务工人员提供节假日预约服务,为在建重大工程提供跟踪回访服务。开展庆祝“8.28”公证法颁布14周年系列活动和“公证开放日”活动。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指派1名公证人员到中国政法大学培训,在本年度内取得公证员执业资格1人,公开向全国招聘公证员助理2名。建立公证投诉受理制度,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截至目前,共办结各类国内公证2310件,办理公证法律援助107件,减免公证费64200余元。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1件。
四、 加强特殊人群管控,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健全组织网络和教育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严格执行周报告、思想教育、请销假审查、矫正通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好两个“8小时”制度,严格审查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 、外出、居住地变更事由。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制作和使用社区矫正执法文书,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建档率达100%。联合县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执法检查9次,对社区矫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社区矫正执法情况等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今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76名、期满解除368人,收监1名,调查评估37名,变更居住地管理15名,社会适应性帮扶36名,对不服从管理的39名社区服刑人员予以警告。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401名,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二)加强教育管控和社会帮扶。继续发展社区矫正基地的雪桃、蜂糖李、土鸡等种养殖产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开展不少于8小时的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不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强化日常考核、严格奖惩措施,组织开展社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各司法所累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和集中教育60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85人次。加强与法、检、公、教育、民政、劳保和村(社区)的联系与合作,落实帮扶措施,提供就业指导。
(三)强化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安置帮教人员、帮教组织、家庭成员之间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对期内年度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走访,重点查清“三无”及人户分离情况,建立健全辖区刑释人员的信息库。2019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09人,安置率和帮教率达到90%以上,刑释人员动态排查率达95%以上。10月12日,妥善安置1名患有人格障碍精神病的刑释人员到禄劝县康鸿精神病院进行入院康复治疗。
五、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培训工作。2019年全县共组织在行政执法岗位无执法证件和新进入行政执法岗位无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63人。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建成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资格管理系统,完成全县48个行政执法主体和1026个持有合法有效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二)开展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昆明市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昆政办文〔2012〕35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参与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县税务局、县教育局、翠华镇、则黑乡、马鹿塘乡、雪山乡共6家单位提出了创建申请,县税务局、县教育局、则黑乡、雪山乡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为2019年“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培育对象,目前已指导4家单位做好创建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完成昆明市2019年法治建设督查创建工作验收。
(三)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县政府法律顾问室通过积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财政、金融、国资、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涉法事务的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切实促进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各部门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全年共审核修改县政府合同、协议共计50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6件次,审查重大决策听证3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6件次。
(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并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采取书面审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审理方式,深入实地调查,切实掌握案件真实情况,客观分析案件材料。截至目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结案6件。
六、 从严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机关作风效能
(一)强化落实党建责任,促进党建工作开展。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聚焦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2期读书班,局主要领导在司法局机关讲党课9次。组织开展 “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局党组班子深入基层司法所及机关科室调研25次。开展党组班子对照党章找差距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二是坚持制度牵引,聚焦党建主业。修改制定县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党组、总支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各党支部每月开展党组织生活不少于2次。三是坚持以案促改,聚焦正风肃纪。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均实行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19年度召开局党组会议20次,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治理8次。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共开展警示教育及专项整改活动4次。
(二)注重“三个提升”,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注重提升党组织向心力,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井冈山参加政法系统2019年政治轮训,参加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二是注重提升党组织战斗力,选优配强干部队伍。选优配齐配强党总支及各支部班子,配齐4名司法所长。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6名,充实到司法所。局机关党支部创建为规范化党支部。三是注重提升党组织创造力,率先使用“云岭先锋”。结合“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基层减负年”要求,全员安装“云岭先锋”,并率先在云岭先锋平台上开展“三会一课”等活动,“云岭先锋”使用达标率100%。
七、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强力推进重点工作
(一)脱贫攻坚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工作制度,制定《禄劝县司法局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局4名科级领导包保茂山镇至租、归脉、甲甸、东屏村委会。派出驻村队长3名、队员3名,抽调1名驾驶员到督导组。
2. 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帮扶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六个百家”遍访工作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每月深入挂包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开展遍访工作,扎实推进“户户清”工作。二是单位包村领导每月认真走访包保行政村的村小组,牵头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制定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三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挂包村组存在问题、产业发展、保障措施等情况,听取干部职工扶贫工作情况。2019年,拨付至租村委会工作经费7000元,为至租村委会大荞地配备桌椅2010元,拨付归脉村委会工作经费10000元。做好驻村队员后勤保障工作,共拨付驻村工作队员工作补贴105120元。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调整充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禄劝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局主要领导和科室、所负责人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建立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先后召开专题会8次、全局工作推进会8次,局党组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研究扫黑除恶工作。二是组织辖区内律师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学习6次,按照“六项制度”规范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在律所办公室张贴宣传图标45张,悬挂宣传标语7幅,组织律师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2场次。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报备涉恶案件15件,法院结案6件,司法行政部门派专人到庭审现场指导案件6件。三是按照中央、省、市社区矫正扫黑除恶工作的要求,结合定位轨迹分析、日常行为表现等具体情况,综合甄别研判两类人员涉黑涉恶情况,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和线索上报制度。截至目前,共排查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23人,涉黑涉恶转移人员67人,涉黑涉恶安置帮教人员77人,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件。四是制定下发《关于积极动员、组织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方案》(禄司发〔2019〕14号)文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开展涉黑涉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收集、举报等工作。今年来,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矛盾纠纷调查处理8件。五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牵头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折页2万份,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全县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共发放宣传读本和宣传资料15750份。我局共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法律六进”活动90次;在人流密集的街道、商场、医院、学院、车站LED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口号28 条、悬挂宣传横幅45 条;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讲活动25 次、展出宣传展板 18 块,组织法律咨询 2 场次;组织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考试4 场,局主要领导受邀到县委党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授课3次,为云龙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万名党员进党校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作专题授课3次。
(三)移民工作。落实《禄劝县金沙江沿江重点乡镇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局主要领导率队到乌东德新村、上坪子村驻点开展移民政策宣传、安置协议签订工作,积极履行皎平渡移民安置协议签订组组长职责,牵头组织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7家单位,深入开展移民搬迁安置、规范矿产资源开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法规宣传。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移民工作专题会议15余次,完成挂钩的皎平渡镇上坪子村组移民安置协议签订工作,已组织102户363名移民搬迁到皎平渡和新村安置点。
(四)河长制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配合县级河长定期到负责管辖的兴隆河、小蓬祖电站开展巡河工作12次,指导检查区域河沿线排流情况,水源保护、水环境治理以及水污染防治等情况。收集整理工作台账,按时向县河长办报送巡河情况和简报信息。
(五)其他工作。认真抓好综治维稳、依法行政、工青妇、信访、安全生产、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全国卫生城市复审、保密、档案管理、防治艾滋病等工作。
八、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突出为民服务,法律服务实现新提升。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完成视讯云平台建设,推广使用16个司法所“一网一平台”,落实2019年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的工作任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项机制两项制度”工作。二是推动“法律咨询服务机器人”在全县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三是加强律师行业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持续推进律师到法院、检察院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值班,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四是进一步优化激活公证机构体制,规范公证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加大公证质量监管力度。五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召开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
(二)突出风险防控,法治保障实现新突破。一是提高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水平,对监所机构录入的禄劝籍服刑人员进行核查,确保核实率不低于95% 。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达95% 以上。二是提高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水平,继续推广使用可穿戴化定位设备,加强日常核查和分级管理。三是组织落实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等工作,完善基地长效运营机制,发展特殊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种养殖产业,拓宽销售渠道,抓实产业发展工程。四是认真落实“以奖代补”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完成全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卷宗审核和实地抽查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落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司法基础建设工作。
(三)突出普法重点,法治宣传实现新覆盖。一是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持续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拓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地方、基层、行业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突出工作重点,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三是完善政府法制督察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强化行政审批监督和责任追究。四是积极履行好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工作职责,继续做好行政确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突出服务民生,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继续组织法律服务队伍到24个省级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做好贫困村社区服刑人员走访帮扶工作。二是紧紧脱贫成效考核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扶贫工作,落实领导包村责任和干部职工挂包帮责任,主动联系帮扶,跟踪产业发展情况。
(六)真抓实干,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认真抓好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做好扫黑除恶、综治信访维稳、河长制、全国卫生县城复审、招商引资、争取上级资金、消防、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40人,主要是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36.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6.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比例调高等。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96万元,占总支出的96%;项目支出52.25万元,占总支出的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6万元,占总支出的0.06%。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工资调高;2019年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培训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3.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工资调高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拨付重点项目经费用于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重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司法所司法行政业务承载网设备购置、安装以及线路租赁费。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办公业务用房修缮、廊道文化建设、采购司法行政业务承载网接入设备等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工资调高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111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2040601 行政运行支出778.35万元,占总支出的66.74%;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支出32.01万元,占总支出的2.7%;
2040605 普法宣传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40607 法律援助支出 44.33万元,占总支出的3.8%;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78.33万元,占总支出的6.7 %;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未预算“三公”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2万元,下降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7万元,增长2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践行厉行节约精神,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5万元,占83.83%;公务接待费支出2.44万元,占16.1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公车改革后,4辆交到禄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尚未拿到报废批复,车辆实际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移民工作、扶贫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2.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项工作检查组、及来访人员的接待。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工资调高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等商品服务支出及购置办公设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68.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4.97万元,固定资产293.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68. 73 | 374. 97 | 293. 76 | 268. 291 | 3. 12 | 0 | 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15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