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惠民殡葬服务收费方案》
一、 《方案》出台的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及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方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惠民政策,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殡葬服务保障体系,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惠民殡葬服务,努力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65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昆明市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通〔2017〕113号)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禄办通〔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 收费方案制定依据
制定依据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77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三、 惠民殡葬补助资金收费解释
依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城乡居民人口死亡后,火化入公墓安葬的每具给予补助4500元,从丧属所使用的惠民殡葬服务项目中扣除。具体项目及费用参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惠民殡葬服务收费方案的通知》(禄政办发〔2020〕50号)。
四、 惠民殡葬服务没有使用的项目费用如何报销?
对于没有使用到的项目例如自带骨灰盒。丧属可在惠民殡葬服务确认单注明后确认签字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事处进行办理。由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事处统一兑付。
五、 延伸服务
延伸服务丧属可自主选择,不属于惠民殡葬补助范围所产生的费用由丧属自行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