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整改落实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情况公示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反馈(投诉)问题 | 部分县区饮用水源地没有应急预案的问题 反馈意见指出:部分县区(如东川、晋宁、禄劝)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未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等问题。 |
整改目标 | 制定和完善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按程序备案 |
整改措施 | 制定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按程序实施备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完成《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2018年5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禄政发〔2018〕23号),要求各乡镇、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预防、处置、控制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根据《昆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范》要求,于2018年10月26日在县环保局进行了备案,于2018年11月2日在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530100-06-2018。并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完成《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桂花箐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根据《昆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规范》要求,于2018年12月29日分别在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530100-10-2018。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牵头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责任人:胡玉祥 联系人:孙璐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邮箱:lqhbj.2008@163.com)。联系人员及电话:孙璐,0871-689182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