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15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 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指导乡、镇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所、县“大调解”中心等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承担县政府的行政确权、应诉、复议、赔偿、补偿等相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社下列内设科室:办公室、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基层工作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禄劝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奋力开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助推法治禄劝建设
(一)高位统筹,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牵头制定实施《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印制《关于共同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倡议书》20000份,编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手册》20000册。印发《禄劝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禄劝县“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认真总结我县“七五”普法经验,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转发《云南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各司法所广泛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项宣传活动,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市级2020年度“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申报并对已命名的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进行复核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开展创建复核工作。
(二)精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根据群众需求,组织司法所每月定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2次,共开展“法律6+N进”宣传活动43场次。二是加大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力度。积极参与三下乡活动,组织相关科室深入皎平渡镇开展“送法下乡村.惠民暖人心”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疫情防控一线”、“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恐怖主义、安全生产、“6·5世界环境日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专项宣传活动。三是坚持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通过“三项举措”全力助推控辍保学工作。联合县关工委、团县委等单位组织举行2020年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集中宣讲暨“中华魂”读书活动启动仪式,与关工委“五老”巡回报告团到乌蒙、雪山等乡镇开展了8场次法治宣讲活动。各司法所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宣传活动16场次。
二、 狠抓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多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大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巩固完善已经建立的医疗、劳务、道路交通等1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与县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诉前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配合开展云解纷平台操作培训1期。今年上半年,各司法所成功调处县法院诉前委派调解13件;诉中委托调解3件。牵头制定《禄劝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制定下发《禄劝县司法局基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1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2019年执业年检注册工作,完成7个法律服务所14个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检审工作。
(二)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制定下发《禄劝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敏感时期、节假日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全县共排查出各类重点矛盾纠纷69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包案化解,严格落实严控措施,确保稳控率达100%。加强涉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返乡返城、农民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春节期间共排查走访返乡农民工661人,排查调处涉农民工矛盾纠纷 22件。制定下发《禄劝县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通知》,在司法所设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绿色服务窗口”,对涉企矛盾纠纷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处。1—5月份,全县共排查调处涉企矛盾纠纷9件。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20件,调解成功713件,调解成功率99%,涉及当事人1505人次,协议涉及金额1237.91万元。
三、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一是充分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实体平台建设,完成屏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造装修工程。充分利用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机器人”,实现“零距离”24小时在线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完成17个司法所视讯协同云平台设备的政府采购和签约流程,目前进入项目实施阶段。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树立“应援尽援”目标,做到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对弱势群体、特殊人群、信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数量。完善县法院、县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工作制度,上半年,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177件198人。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指派律师出庭辩护48件。组织开展2019年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案件质量合格率达到98%。上半年全县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128件,其中刑事57件,民事59件,非诉讼12件。免费代书50件,接待法律咨询120人次。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案件13件,残疾人案件2件,妇女案件26件,未成年案件15件,少数民族案件45件,老年人案件33件、建档立卡户案件15件,共挽回经济损失达100万元。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二)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律师参与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和社区工作等法律服务机制。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服务经济建设,主动为政府处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律师队伍清理整顿活动,进一步增强律师依法、诚信的执业观念。疫情期间积极为顾问单位提供疫情突发事件的应对法律意见,解答涉及交通管制应急法律意见1项,解答劳动关系法律问题3件,制作和发放涉及劳动用工等法治宣传材料150份。落实《律师参与当地政府信访工作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律师共参与信访维稳接待3次,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访6次。全县7家律所共收案件 199 件,其中民事案件 152 件,刑事案件 43 件,行政案件 4件。担任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6家。
(三)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高公证质量。按照执业规范化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公证员诚信档案,建立公证投诉受理制度,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公证监督保障职作用,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开展乌东德水电站重点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宅基地抽签现场公证,对球团厂铁精粉出售进行计量证据保全公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公证服务,为在建重大工程提供跟踪回访服务。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微信、公证云-网上在线公证平台办证等,引导群众网络咨询、预约、申请公证,有效保障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上半年共计办理公证1587件,办理公证法律援助20件。
四、 加强特殊人群管控,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健全组织网络和教育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县、乡、村(社区)三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常态化量化分析和再犯罪风险评估。加强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定位手环监控。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开展不少于8小时的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周报告、思想教育、请销假审查、矫正通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档案台账资料,做到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有效控制重新犯罪。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排查管控,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通过微信、电话、位置共享对请假外出人员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请销假、外出审批,杜绝不假外出的现象。三是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对17个司法所人员开展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法律文书、档案规范、工作流程等业务培训,提高各所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落实《社区矫正执法质量检查考核制度》,联合县检察院到司法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次,针对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截至今年6月,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824人,累计解除2459人,正常死亡1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65人,其中缓刑352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累计撤销缓刑1人,收监1人。累计办理社会调查评估18件,开展个别谈话教育60人次,心理疏导40人次,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二)强化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安置帮教人员、帮教组织、家庭成员之间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对期内年度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走访,重点查清“三无”及人户分离情况。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管控,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出监前14天的隔离观察,包括每天的体温计测记录、出监所健康体检证明,证明材料齐全的办理接收手续。同时,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刑释解教人员的行踪排查和管控,有效防止因管控不到位而引发疫情事件。建立健全辖区刑释人员的信息库,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核实、反馈改造和刑释解教衔接工作。上半年,安置帮教工作衔接刑释解教人员287人,其中监狱刑满释放人员103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4人。安置率90%以上,帮教率为100%。
五、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培训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全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和换证统计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各单位开展2020年7月1日前到期的执法证换证工作。
(二)开展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昆明市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昆政办文〔2012〕35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参与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运管分局、汤郎乡共4家单位提出了创建申请,县公安局因存在一票否决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
(三)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室通过积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财政、金融、国资、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涉法事务的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切实促进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各部门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修改县政府合同、协议共计17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10件次,审查重大决策听证7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7件次。
(四)开展执法主体清理工作。为强化全县各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责任,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认真清理执法所依据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定方案”,形成各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发布了《关于确认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公告了崇德街道办事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保局的执法主体。发布了《关于确认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实施行政强制主体资格公告》,对17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强制主体、执法依据、强制事项进行了公告。
(五)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并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采取书面审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审理方式,深入实地调查,切实掌握案件真实情况,客观分析案件材料。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予以受理的。案件类别为不服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确权,案件正在办理中。
五、 从严加强党的建设,提升机关作风效能
(一)强化落实党建责任,促进党建工作开展。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聚焦理论教育。制定下发《禄劝司法局党总支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机关党支部、公证党支部与旧县社区党总支开展“双报到双报告”工作。局长以“立足岗位,做一名新时代合格党员”为题为局党总支部党员讲授党课1次,局党总支指导下属4个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和党员组织生活,按时完成“云岭先锋”智慧党建工作。二是坚持制度牵引,聚焦党建主业。严格执行县司法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党组、总支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各党支部每月开展党组织生活不少于2次。三是坚持以案促改,聚焦正风肃纪。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1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均实行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度召开局党组会议10次。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局党组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1次,专题会2次。二是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和请销假制度,政治部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三是按照县纪委、县廉责办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防范,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党员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局政治部加强与违反干部职工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廉政谈话2人,并建立相应档案。
六、 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制定《禄劝县司法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禄劝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今年上半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会议2次。二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印发《2020年禄劝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方案》,上半年,各司法所利用赶集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45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六进+N”活动34次,发放宣传材料13511份,粘贴悬挂标语85条。三是严格按照《禄劝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实施方案》,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各律所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报备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听取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意见和建议。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集中摸排。截至目前,全县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其中,涉恶1件,涉黑1件,案件已报备。加强对涉黑涉恶势力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7件,已及时报备。四是按照社区矫正管理各项制度要求,持续加大针对“两类人员”的线索摸排力度。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前科高危人员的动态化、常态化排查,对可能有案底、与相关案件有关联、与从事违法犯罪人员有联系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逐一谈话,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和线索上报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13人,涉黑涉恶转移人员76人。涉黑涉恶安置帮教人员77人。五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开展涉黑涉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收集、举报等工作。上半年,化解一般矛盾纠纷555件,开展矛盾纠纷涉黑涉恶线索摸排74次,未摸排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截至上半年,我局共核查办理2件涉黑涉恶线索。目前,我单位的11条涉黑涉恶线索实现全部核查清零。1-6月份,局扫黑办未接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各司法所每周按时报送排查情况报表,未发现“村霸”等涉黑、涉恶行为。
七、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突出为民服务,法律服务实现新提升。一是加强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完成视讯云平台建设,推广使用17个司法所“一网一平台”,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工作任务。二是落实部分乡(镇)司法所“法律机器人”配置工作推动“法律咨询服务机器人”在全县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三是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持续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四是进一步优化激活公证机构体制,规范公证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加大公证质量监管力度。五是落实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或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工作。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为部队、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烈属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或者法律援助。
(二)突出风险防控,法治保障实现新突破。一是提高服刑人员信息核查水平,对监所机构录入的禄劝籍服刑人员进行核查,确保核实率不低于95% 。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达95% 以上。二是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继续推广使用可穿戴化定位设备,加强日常核查和分级管理,广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三是组织落实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等工作,完善基地长效运营机制,发展特殊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种养殖产业,拓宽销售渠道,抓实产业发展工程。四是认真落实“以奖代补”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完成全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卷宗审核和实地抽查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落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司法基础建设工作,完成“智慧人民调解云智调系统”建设和推广运用。
(三)突出普法重点,法治宣传实现新覆盖。一是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筹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第二次会议。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持续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拓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地方、基层、行业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突出工作重点,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拟定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做好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人员专律知识培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三是对重点执法部门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按照昆明市案卷评查要求抽取相应案卷参加昆明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四是积极履行好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工作职责,继续做好行政确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突出服务民生,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继续组织法律服务队伍到24个省级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做好贫困村社区服刑人员走访帮扶工作。二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落实领导包村责任和干部职工挂包帮责任,主动联系帮扶,跟踪产业发展情况。
(六)真抓实干,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认真抓好扫黑除恶、综治信访维稳、河长制、招商引资、争取上级资金、消防、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4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0人,财政部分供养2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4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6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71.67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比例调高、上年结转资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62.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1.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1.6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1.18万元(本级财力1191.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比例调、上年结转资金高等。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1.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62.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6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62.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比例调高、上年结转资金等;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原因是2020年无项目实施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行政运行875.9239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离休费、抚恤金、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支出;2.办公费、司法调解、社区矫正、医疗纠纷、法律援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040605普法宣传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禄劝、平安禄劝建设
2040612法制建设10万元。主要用于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支出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支出,协助县人民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46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8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1.95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26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71.5961万元,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
301工资福利支出10053378.32元:
其中:30101基本工资181.0980万元;30102津贴补贴411.2448万元;30103奖金15.616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4615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99.876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952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260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71.596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12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5.38万元
其中:30201办公费24.万元;30216培训费0.5万元;30229福利费0.6万元;302287工会经费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3.3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646万元
其中:30301离休费15.6708万元;30304抚恤金2.2558万元;30305生活补助1.8972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408万元。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为:2020年司法系统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8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定位腕带试点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级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无此项内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原因是2019年此项内容没有列入预算。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司法系统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定位腕带试点工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级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一)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司法所:完成1个司法所建设。
(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配置5台智能机器人。
(三)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和腕带电子定位:1个县级机构,17个司法所矫正对象450余人。
(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开展8期社区矫正教育培训,4次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五)加强社区矫正监管水平,提升调解工作水平:系统提升完善100%,保证社区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六)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投诉率、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度: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投诉率≤2%、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度98%以上。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如下:
1. 资产合计668.73万元,流动资产310.71万元(库存现金10.54元,银行存款309.71万元),应收账款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93.76万元。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1.银行存款本年比上年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开展社区矫正培训、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重点工程项目法律服务护林防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中心”,“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一网一平台”建设、社区矫正教育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示范基地等重点工作。
2. 负债合计123.81万元。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负债本年比上年增加20.82万元,原因为2019年12月份个人所得税未缴纳、向水务局争取的移民工作经费尚未支出。
3. 净资产合计668.7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374.97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基本支出1362.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7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合并,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比例调高等。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15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