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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006-29973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6-11 16:46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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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1 16:46 浏览次数: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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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宗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宗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 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2.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规范化管理;

4.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 综合研究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参与制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有关民族自治地区和城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和民族地区对外交流;

6. 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区重大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负责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7.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促进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省、市、县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艺术的挖掘、研究、保护工作;指导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8.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9.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我局内设机构6个,设综合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业务科、示范创建科、古籍整理办公室及民族理论研究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兑现整改承诺,巩固整改成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制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好监督执纪工作。四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和谐型机关”,用良好家风为党风、政风、民风助力。以转变观念为前提,以提升能力为基础,打造运转高效、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机关”。

2. 民族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精神,不断提升民族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二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指导民族社团发挥在联系交友、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构筑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精神家园。

三是巩固和发展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关系监测、分析、研判和协调,积极防范和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切实防止歧视和变相歧视,构建和谐共荣的社会环境,维护我县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四是抓好清真食品监管。

按照《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监管,在元旦、春节、“两会”“国庆”期间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检查;做好《清真食品准营证》的办证、年检、注销工作。

五是抓好民族成份变更审核。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认真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审核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六是抓好民族节庆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我县“两节”品牌的理念,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好“花山节”“火把节”两节系列活动和“自治县成立35周年庆祝活动”,在节日活动中大力宣传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打造我县“两节”品牌,确保全县各族人民欢度节日。做好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集体(个人)表彰工作。

七是抓好民族教育。本着“社会发展 教育为先”和“治穷先治愚”的理念,以基础教育为平台,以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抓好民族教育为重点,以学校教育为民族政策宣传的主阵地,将民族教育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抓手扎实抓紧抓好。

3. 宗教重点工作

着力加强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领导能力。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人士队伍建设。极开展“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等活动。

4. 经济发展方面重点工作

积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及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积极争取资金解决一批少数民族村落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好2019年项目建设收尾工作和2020年项目建设工作。

5. 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牢固树立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理念,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内设综合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业务科、示范创建科、古籍整理办公室、民族理论研究室等6个科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8.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新调入6人,人员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等都比去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8.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8.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8.99万元(本级财力688.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新调入6人,人员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都比去年增加。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88.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8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新调入6人,人员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等都比去年增加,同时县级民族机动金100万元用于民族节日活动费用及维护团结稳定费用列入基本支出,未列入项目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无项目预算。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301民族事务支出544.99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7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0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37.6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688.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中:

301(类)工资福利支出522.9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14.57万元,30102津补贴163.65万元,30103奖金 9.84万元,30107绩效工资25.5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14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 3.48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2.7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0.0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7.60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5.33万元)。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160.24万元(其中办公费5.60万元,培训费 0.28万元,委托业务费35.00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6.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万元);

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9万元(其中30304抚恤金2.64万元,30305遗属生活补助3.15万元)。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县民宗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劝县民宗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禄劝县民宗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劝县民宗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因部分不针对三公经费直接做预算,只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预算,车辆保有量未变,预算数未变。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劝县民宗局2020年无项目预算。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政府及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是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劝县民宗局有2020年本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比2019年增加5人,因此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额8520375.03元。其中,流动资产7470976.27元;固定资产净值1049398.76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059672.09元。(固定资产原值2109070.85元,其中房屋构筑物1500000元,汽车303167.85元,其他固定资产305903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禄劝县民宗局基本支出688.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7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 因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

2. 县级民族机动金100万元,主要用于“两节一庆”、团结稳定等支出,今年列入基本支出,未列入项目支出,因此较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县民宗局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县级民族机动金100万元,主要用于“两节一庆”、团结稳定等支出,今年列入基本支出,未列入项目支出,因此较上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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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