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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2012-351011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5-04 16:51
名 称: 解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2020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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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2020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04 16:51 浏览次数: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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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20〕号)和市重点水源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区保护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昆水源办文〔2020〕5号)要求,以及市县关于水源保护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2020年云龙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结合云龙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要求,完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通过设立水源保护区边界保护标志,全面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加快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构建水质、水量监管体系,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科学保护水资源,确保云龙水库饮用水水源稳定达到Ⅱ类水保护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完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1.贯彻执行云龙水库水源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2.建立禄劝、武定协调保护机制。

(二)开展基础性工作:1.完善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2.完成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3.继续推进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4.完成云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昆明区域)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5.强化水源保护区交通穿越活动的规范化管理。

(三)实施综合治理:1.加强饮用水水源管护和治理。2.着力改善不达标水源水质。3.科学防控农业面源污染。4.建设水源涵养林、生态隔离带。5.提升村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6.加强水源区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7.完成云龙水库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云龙水库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和云龙水库水源地防护工程。8.启动高安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9.实施水源区综合治理项目。10.启动禄劝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双化水库周边禽畜圈舍及卫生厕所改造工程。

(四)强化饮用水源地监管:1.加强水源地保洁和河道清淤。2.严格水源区日常巡查。3.及时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各项环境违法问题。4.严格执行项目审查制度。5.强化饮用水供水监管。6.加强保护区内违法建构筑物的监管。7.加强对在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的气象站、增雨作业点等工作站点的管理,严禁管理人员在水源区内进行畜禽养殖、种植等活动。8.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9.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区内殡葬领域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10.加大人口转移教育及培训。11.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

(五)强化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建设:1.强化水源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2.建立完善水质水量监控体系加强针对突发污染事件及藻华等水质异常现象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具备预警及突发事件发生时,加密监测和增加监测项目的应急监测能力。

(六)严格兑现扶持补助资金,加强监督审计:1.积极配合市级部门研究制定新一轮《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2.严格按照《关于贯彻执行<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的实施细则(禄政办发〔2017〕25号)》,及时兑现2020年扶持补助资金;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开展补助资金审计工作,使有限的饮用水源扶持补助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3.积极争取市级“以投代补”支持,加大保护管理资金投入。

(七)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反《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的各种行为。

(八)强化督查问效。

四、涉及单位

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县交运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运管分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气象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撒营盘镇、云龙乡、皎平渡镇、茂山镇、马鹿塘乡、团街镇人民政府,县纪委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组、云南沣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五、关键词诠释

《云南省云龙水库保护条例》:2013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为了加强云龙水库的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2020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