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昆明市审计局对县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9年6月3日至9月6日,昆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19年11月12日,中共昆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昆明市审计局下发《 审计意见》(昆审委办意〔2019〕3号),禄劝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对《审计意见》中提出的6个方面37个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及时制定《关于昆明市审计局对县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县政府便笺〔2019〕014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提出了75条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现已完成整改9个,已改进工作2个,正在整改26个。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于《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 禄劝县城市控制性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不衔接。涉及图斑3 251个,总面积23 161.37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由于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期限不一致,导致两个规划相互不衔接,只有通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解决两个规划相互不衔接。目前,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两项前置工作,计划年内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彻底解决3251个图斑23 161.37亩规划相互不衔接问题。同时,已完成屏山、皎平渡、乌东德、转龙、乌蒙、雪山6个乡(镇、街道)规划局部调整,解决了1533亩规划不衔接的问题。
2. 禄劝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不衔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地类为林地的图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地类却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或建设用地。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由于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技术标准、地类性质划定不一致,导致两个规划相互不衔接。通过统一地类认定标准和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解决两个规划相互不衔接。目前,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两项前置工作,计划2020年6月完成统一地类认定标准编制工作,年底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切实解决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不衔接问题。
3. 生态红线与采矿权重叠。根据禄劝县生态保护红线和禄劝县采矿权矢量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禄劝县16座矿山的部分矿权与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重叠,重叠总面积约为3790.25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省市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评估调整要求,我县编制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把16座矿山矿权与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重叠部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调出。2019年12月22日,我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经省自然资源厅复核同意,对我县调出16座矿山矿权与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重叠部分表示认可。
4. 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包含有二级保护区范围。图斑2个,面积1.95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通过函请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重点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1〕41号)重新划定的云龙水库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对2个图斑1.95亩所在范围进行确认,2个图斑1.95亩属于二级保护区范围,不属于一级保护区。出现此问题是因坐标转换导致的误差。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
1. 建设用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最新卫星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图对比分析并经实地抽查核查发现,禄劝县1 430个建设用地图斑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合计面积822.29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由于1430个建设用地图斑,属农村易地扶贫搬迁点、农村居民点和村级活动场所,无法恢复种植条件,采取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方式进行整改。一是上台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个图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0.95亩,按国家易地搬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并等质等量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政策要求,于2019年3月将该图斑地块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通过,现已完成整改。二是1429个图斑地块为农村居民点、村级活动场所,由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受技术、数据地图等因素制约错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65号)明确的“划定不实问题处理,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中调出”的要求,我县针对1429个图斑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调出问题,编制了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目前该方案正按程序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审批。
2. 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根据最新卫星遥感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图对比并经实地抽查核查发现,禄劝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图斑400个,总面积1 001.15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我县采取关停、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补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方式,解决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一是关停5个脱贫攻坚临时取料点图斑。1、135、353号图斑已恢复种植条件,5、170号图已取缔关停。二是390个宅基地图斑966.44亩、5个设施农用地图斑20.53亩,采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式解决,现已编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计划2020年10月底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和宅基地审批手续。
3. 禄劝县退耕还林项目与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图斑431个,面积23565.17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65号)“已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林木的,能恢复粮食种植的,5年内恢复,不能恢复的调出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分两步开展整改。一是查清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林木面积。目前,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类划分成果,开展能恢复粮食种植面积、不能恢复种植面积调查,计划2020年6月前完成调查核实。二是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据调查结果,按照省级要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整改工作要求,对5年内能恢复粮食种植的土地面积,调出退耕还林项目;不能恢复种植的土地面积,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解决退耕还林项目与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问题,计划2020年12月前完成调整工作。
4. 禄劝县限制建设区内存在建设行为,图斑36个,总面积741.32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重点交通、水利项目永久用地5个图斑(禄劝甲甸二水库用地2个图斑、武倘寻高速公路用地3个图斑),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在重点项目布局图和重点项目清单中即视为符合规划”的规定,允许在限制建设区内建设,不需进行整改。出现此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县提供的支撑材料不充分、不及时。
(2)图斑号为35、3、40、36、41的5个图斑共267.99亩,为中屏干海子钛选厂、屏山镇硝井砖厂、临时砂石料场用地,现已全部关停。
(3)图斑号为29、30的2个图斑41.42 亩,为禄劝至乌东德镇公路建设临时堆料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允许在限制建设区内临时占用,现已停用。
(4)图斑号为38、39的2个图斑 19.75 亩,为马鹿塘乡垃圾填埋场及管理房用地;43号图斑20.03亩,为汤郎乡板桥易地扶贫搬迁点。目前,38、39、43号图斑,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计划2020年12月底完成规划。
(5)图斑号为1、7、2、20、32、44的6个图斑,土地现状为养殖用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规定,以上地块属设施农用地,按照土地分类标准,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
(6)图斑号为5、21、15、19、16、11等15个图斑为村庄用地,面积共108.38亩,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计划2020年12月底完成规划。
5. 未批先占、未批先建。禄劝县在未批准用地的非建设用地范围内,存在取土,采石,修建等未批先占、未批先建的行为。涉及图斑304个,总面积1647.3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目前,19个图斑完成整改,285个图斑正在整改。
(1)图斑号为1、2、64、126、146、154、160、162、185、186、187、188、248、261、279、298、302、319、324号的19个图斑,为脱贫攻坚砂石料临时取料堆放点,已全部关停,完成整改。
(2)武倘寻高速公路3个图斑地块的临时用地复垦方案,通过市级专家评审,完成备案后上报审批,计划2020年8月底完成整改。
(3)282个未批先占、未批先建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图斑地块,正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办理用地手续,计划2020年12月底完成整改。
6. 无规划或超规划开发建设。禄劝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DLTB”(地类图斑)的采矿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公路用地、村庄、建制镇、农村道路、水工建筑用地等建设用地,超出或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TDGHDL”(土地规划地类)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无规划或超规划开发建设的图斑1 072个,总面积3 250.84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
(1)正在整改图斑。101个图斑属易地扶贫搬迁、教育用地等,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计划2020年12月底完成。
(2)不需整改图斑。审计组审计期间,因我县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不准确、不充分、不及时,导致1 072个图斑中的971个图斑被视为无规划或超规划开发建设范围。一是图斑号为815、742、743、475、568、951、952、442共8个图斑地块,面积194.05亩,均已取得用地批复文件。二是图斑号为471、618、474、412、576、617、710、484、485、892的10个图斑,面积457.13亩,为乌东德水电站及其对外交通公路、水工用地等项目,为国家级重点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批复,批复文件为《国土资源部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枢纽区及对外交通(云南部分)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143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枢纽区及对外交通(云南部分)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云国土资征〔2017〕73号),《转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枢纽区及对外交通(云南部分)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的通知》(昆政地转〔2018〕45号。三是图斑号为614、964、810、648、357的5个图斑,面积39.46亩,为农村道路(线性工程),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农村道路不属于建设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四是图斑号为55、1128、877、147、510、156、445、506、304等622个图斑,属农村宅基地,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云国土〔2015〕81号)第8条:“在城市、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农村宅基地等点状零星建设用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不属于无规划或超规划开发。五是图斑号为518、590、880的3个图斑地块,面积10.76亩,为持证矿山(518为鑫达石场;590、880为禄劝三发页岩砖厂)。六是图斑号为100、143、28、271、132、179、201、89、255等117个图斑,面积288.11亩,地块现状为林地,按照林地进行管理。七是图斑号为16、183、36、348、260、172、123、273、361、315等191个图斑,面积373.83亩,现状为旱地,按照旱地进行管理。八是图斑号为408、586、583、748等15个图斑地块,面积185.35亩,为脱贫攻坚期间临时砂石料场,于2017年已全部关停。
7. 林地与耕地、建设用地和湿地重合。(1)林地与耕地、建设用地重合,面积141 354.12亩。(2)湿地与林地面积重合,面积5 412.38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因2017年林地变更成果于2019年7月底才开始实施,审计组2019年6月进驻禄劝开展审计工作时,县林草局只能提供2016年林地变更成果,导致林地与耕地、建设用地和湿地重合数据与2017年林地变更现状不符,审计明确的146766.53亩重合面积中13209.35亩,已在2017年度林地变更调查中更正,目前实际重合面积为133557.18亩,其中林地与耕地重合122211.53亩、林地与建设用地重合6927.68亩、林地与湿地重合4417.97亩。目前,我县已将三类重合面积整改问题,纳入2020年度林地、湿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现状进行更正调整,计划2020年12月前完成。一是现状属于耕地的重合面积,地类更正为耕地。二是现状属于林地的重合面积,地类保留林地。三是现状属于建设用地的重合面积,已经开工和建成的土地,地类保留建设用地;取得建设用地审批二年内未使用的,依法收回土地,地类更正为林地。四是林地与湿地面积重合的4417.97亩,在2020年度变更调查中更正为湿地。
8. 5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3个审批程序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3个项目涉及4项审批程序不完善,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1个。
(1)已完成整改:一是禄劝县城团山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未审批问题。2020年1月9日,我县水务局下发《关于准予禄劝县城团山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禄水许可〔2020〕3号),项目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二是公共租赁住房和谐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审批问题。2020年1月10日,我县水务局下发《关于准予禄劝2012年保障性住房和谐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禄水许可〔2020〕4号),项目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三是禄劝县城团山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审批问题。2020年2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下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禄劝县城团山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禄生环复〔2020〕1号),项目取得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2)正在整改:2017年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未审批问题。2020年1月18日,我县已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正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计划2020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
(三)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
禄劝县2017年、2018年PM10、PM2.5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评价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已改进工作。2019年以来,我县实施“碧水蓝天净土”工程,加大城市除尘降尘、覆土复绿力度,消减污染排放,完成COD削减量739吨、氨氮削减量180吨,强化空气网格化监管、推进预警预报大数据平台建设,空气质量显著提升。根据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2019年昆明市各区域空气质量统计情况报告》,我县2019年环境空气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1天,环境空气优良率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5。
(四)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
1. 土地闲置。经批准的用地,在年度卫星遥感影像图中2年以上未进行开发建设,现状为荒地、农田的土地闲置图斑2个,总面积492.33亩。
整改落实情况:1个图斑整改完成,1个图斑正在整改。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对两块闲置土地采取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进行整改。一是刘珊户1个图斑,国有土地使用权已收回,现已重新安排给县中医院新建项目使用,已动工建设,消除闲置状态,已完成整改。二是云铜海绵钛项目用地1个图斑,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依法启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程序,目前,已完成立案调查、闲置土地认定告知工作,正按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听证和告知、处置方案报批和公告、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的程序开展处置工作,计划2020年12月前完成。
2. 批而未供。根据禄劝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经批准的用地管理信息数据、土地供应矢量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经实地抽查核查,禄劝县存在批而未供图斑26个,总面积2 364.16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3个图斑,23个图斑正在整改。
(1)已完成整改:一是已核销昶龙生猪定点屠宰场、白塔箐项目2个图斑的批而未供状态。二是三江口温泉项目1个图斑已完成供地。
(2)正在整改:葛根加工项目、正浩粮油二期项目2个图斑,完成供地方案即将供地;留地安置地块6个图斑,正编制安置方案;工业园区和练甸片区的低丘缓坡试点项目用地6个图斑,正在筹措资金交纳省市规费,待具备条件后组织供地;招商引资项目用地7个图斑,待项目引进落地,完成供地。
3. 禄劝县存在同一地块植树造林与土地整治重复实施的情况,涉及重叠图斑22个,总面积 3 400.73亩。
整改落实情况:完成工作改进。22个图斑地块植树造林项目主要种植核桃,近年来,我县大力扶持发展板栗、核桃产业,目前已发展100万多亩,农村种植核桃行为,或多或少对土地管护工作产生冲突,我们以此为例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规范植树造林和土地管理工作,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4. 禄劝县存在同一地块退耕还林与土地整治项目重复实施的情况,涉及重叠图斑5个,重叠图斑面积399.57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5个图斑地块退耕还林项目树种主要是核桃、板栗,退耕还林项目已通过省、市验收合格,待国家级验收。根据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西部〔2016〕1469号)“助推脱贫攻坚,确保到2020年,全省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退尽退”的要求,此5个图斑地块均为坡度25度以上的退耕还林项目。目前,5个图斑地块上的核桃树、板栗树已挂果,实现为群众增收效益,已无法整改,我县将吸取经验教训,认真熟悉研究政策,切实规范退耕还林工作,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5. 违法建筑未拆除完成。根据禄劝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2018年高清卫星影像图、2013—2017年卫片执法图斑矢量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经实地抽查核查,禄劝县违法建筑未拆除完成图斑6个。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目前整改完成2个图斑,正在整改4个。282号图斑崇德碳酸钙加工厂、283号图斑旧县姚荣磊的两宗地已拆除,完成整改。87、625 、712、714号图斑已纳入全市历史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内容,计划2020年6月前拆除违法建筑,完成整改。
6. 无证开采矿山。根据禄劝县土地年度变更影像数据、三调影像数据、采矿权矢量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经实地抽查核查发现,禄劝县无证开采矿山有15个,总面积约816.64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于2019年11月完成15个无证开采矿山的取缔关停工作。
7. 越界开采。禄劝县越界开采矿山18座,越界面积约789.42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我县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疑似越界开采矿山18座进行现场测绘、核实,除禄劝阿巧红梁子铁矿外,其余17座矿山存在越界开采情形,矿山越界开采面积共1248.06亩,目前已全部停止开采,正依法进行处置。针对7座采石加工厂(路西老采石场、塘子箐采石场、柿花树采石场、团街乡茶花采石场、孙家山砂场、鑫达采石场、三发页岩砖厂),正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对越界开采行为,结合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进行处置。针对其余10座矿山越界开采行为,正依法进行处置,计划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
8. 河道内有违法建筑。禄劝存在普渡河河道内有违法建筑的情况,涉及图斑2个,面积47.95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目前,两个图斑地块均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翠华兴隆温泉地块1个图斑,已于2019年7月17日取得《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禄劝县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昆政征转复〔2019〕52号)。白勒黑村地块1个图斑,属克田电站移民搬迁用地,已于2009年8月取得《国土资源部关于禄劝克田水电站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09〕1006号),2009年10月19日取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禄劝克田水电站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09〕171号)。
9. 有2个水电站无证取水。截至2019年8月,禄劝县共有建成中小水电站26个,其中2个水电站未办理取水证即进行取水发电,分别为:2010年投入试运行的江边水电站和1984年建成发电的石头窝水电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边水电站、石头窝水电站的取水许可证审批权限分别在省、市水务部门,在我县指导帮助下,江边水电站法人企业于2019年12月16日向省水利厅提交取水许可证申请,石头窝水电站企业法人于2019年12月12日向市水务局提交取水许可证申请。我县将积极跟踪推动,确保2家企业尽快取得取水许可证。
10. 禄劝县改变林地用途图斑4个,总面积6.77亩。表现为在林地现状图中标识为林地的图斑实际为明显建筑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由于4个图斑地块不具备现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我县采取异地造林恢复方式整改。目前,已确定屏山街道六江社区六三居民小组206.5亩土地,作为异地造林地块进行整改,现已完成4个改变林地用途图斑地块(6.77亩)异地造林施工作业设计,计划2月底完成专家评审、3月完成招投标工作、4月完成造林并进行初验。
11. 禄劝县违规砍伐图斑9个,总面积197.48亩,表现为林地现状图中标识为有林地的图斑有人为毁坏的痕迹,或明显呈现为裸地、荒地。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9个违规砍伐图斑地块中,鲁基厂电站取土林木损失6.12亩,已完成现地补植补造;其余8个图斑地块为砂石料厂,已作关停处理,但因无法现地进行植被恢复,采取异地造林恢复方式,纳入屏山街道六江社区六三居民小组206.5亩异地造林规划一并解决。目前,现已完成8个改变林地用途图斑地块异地造林施工作业设计,计划2月底完成专家评审、3月完成招投标工作、4月完成造林并进行初验。
(五)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
1. 9宗土地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共计105 913 800元。截至2019年7月,禄劝县共有9宗地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共计105913700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经多次上门催缴和下达土地出让金催缴通知书,目前禄劝信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缴纳1300万元土地出让金。我县于2020年2月,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9宗地7家公司,按规定启动相关司法程序依法进行追缴。
2. 禄劝县5个项目欠缴市级失地农民保障金56 224 050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由于我县财政困难,脱贫攻坚任务艰巨,难以一次性缴纳失地农民保障金,计划2021年12月31日前分三期缴纳56 224 050元失地农民保障金,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关于分期缴纳市级失地农民保障金的请示》。目前,我县正筹措第一期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欠缴失地农民保障金419 506元,计划2020年3月前缴纳。第二期屏山项目区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欠缴失地农民保障金18 520 497元、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欠缴失地农民保障金6 575 634元,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缴纳。第三期分2次缴纳,第一次2021年6月30日前,缴纳禄劝县2012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欠缴失地农民保障金8 514 613元,第二次2021年12月31日前,缴纳禄劝县2011年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项目欠缴失地农民保障金22 193 800元。
3. 欠收采矿权补偿费2 623 220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欠收采矿权补偿费涉及22家企业,现已全部关停。目前,已追缴12家矿山企业采矿权补偿费共计67245元,正在追缴其它10家矿山企业欠缴的采矿权补偿费。一是针对因乌东德电站建设项目淹没压覆涉及的4家矿山企业,采取吊销采矿许可证的整改方式,目前已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关于吊销4家矿山采矿许可证请示》,批准后按程序办理4家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吊销手续。二是因保护生态环境停产整顿涉及的3家矿山企业,于2020年1月3日启动企业采矿许可证吊销程序,现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三是因生态环境保护已关闭并注销采矿许可证涉及的3家矿山企业,于2020年1月21日邮寄方式下达缴费通知书,不按时限缴纳费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 欠收采矿权使用费(2017年改为矿业权占用费)83 500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欠收采矿权使用费涉及11家企业3种类型,现已关停。一是针对因乌东德电站建设项目淹没压覆涉及的3家矿山企业,采取吊销采矿许可证方式整改。目前,我县现已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关于吊销3家矿山采矿许可证请示》,将按程序办理采矿许可证吊销手续。二是针对因保护生态环境停产整顿涉及的4家矿山企业,已于2020年1月3日启动吊销采矿许可证程序,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三是针对因生态环境保护已关闭并注销采矿许可证涉及的4家矿山企业,经多次催缴无果,于2020年1月21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缴费通知书,未按时限缴纳费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 有3家中(小)水电站欠缴水资源费30 339 210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县3家中(小)水电站欠缴的水资源费共计30339210元已全额追缴到位。其中,追缴到现金17048923.36元,2020年1月8日前已全部缴入国库;追缴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13290286.67元,2020年2月5日—5月27日,电子汇票将逐步承兑到县水务局账户,计划2020年5月31日前按规定全部完成缴库。
6. 排污费未及时全额上缴国库360042元,造成少上缴上级国库216 025.2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县少上缴上级国库资金为216 025.2元,目前由于国家费改税政策,排污费科目现已取消,改征为税,我县以“其他缴入国库的生态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上缴上级国库216025.2元(中央36004.2元、省级72008.4元、市级108012.6元)。
7. 44家矿山未编制矿山治理恢复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大荒地石场、半角太平采石场、小菜园铁矿3家企业矿山治理恢复方案已完成编制正按程序提交备案。二是挖汞箐铁矿厂办理采矿许可证后未开采,采矿许可证2016年2月4日到期,矿山地质环境未破坏无需恢复。三是40家已关闭矿山企业,正按按程序编制一矿一策的恢复治理方案,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实施整改。
8. 58座停产矿山未做矿山治理恢复。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一是列入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治理的10座被矿山,已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设计招投标工作,待修复治理设计专家评审通过后,及时组织施工招投标,计划2020年3月底组织施工。二是其余48座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正按照《禄劝县地质环境规划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7年—2020年)》,有序推进治理恢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1. 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永久基本农田图斑79个,总面积5 247.35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我县依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对重要水源地15—25度的坡耕地、移民搬迁后确实无法耕种的耕地,综合考虑粮食生产实际种植情况,经国务院同意,结合生态退耕有序退出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向市政府提出《关于调出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的请示》(禄政请〔2019〕80号),市政府批示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对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线内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现状进行确认,对符合退出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遵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65号)规定的程序和步骤,逐级上报并经国务院同意后,结合生态退耕工作有序退出永久基本农田。目前,我县正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相关核实调出工作。
2. 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仍有居民居住,一级保护区与村庄重叠图斑173个,面积770.97亩。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依据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明确的“原住居民住宅允许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留,其生产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必须收集处理”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向市政府提出《关于不再对云龙水库水源区双化水库及主要入库河道一级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实施移民搬迁的请示》(禄政请〔2019〕1号),市政府领导批示“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机改后由水务局划入生态环境局管理,目前处于过渡阶段,建议该项工作由市水务局和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论证,并与禄劝县达成初步共识后,再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目前,我县配合市水务局、环保局完成实地调研,并提供相关资料,待拟定方案报市政府研究。二是推进一级保护区与村庄水环境整治,我县制定了《双化水库水源保护区招桂、照块村委会村庄水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云龙水库水源区双化水库周边村庄畜禽圈舍及卫生厕所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对云龙水库水源区双化水库及主要入库河道一级保护区村庄实施水环境治理,目前双化水库及入库河流一级保护区内村庄62.5%实施垃圾集中清运,二级保护区内村庄81.8%实施垃圾集中清运。
3. 云龙水库库区水域使用4艘燃油机动船。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4艘燃油机动船中,2艘属丰源水务公司、2艘属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由丰源水务公司管理使用。目前,丰源水务公司正开展4艘燃油机动船更换方案比选,计划使用环保电动船替代燃油船工作,对需淘汰的船只将直接淘汰;现已购置了漂流码头1个、围油栏80米、吸油毯100块、消防沙池1个,做好了应急处置物资储备。
4. 铁索桥水电站、克田水电站、江边水电站附近水域面源污染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县即知即改,已于2019年8月,组织3家电站投入60万元,完成水电站闸口水面垃圾打捞和垃圾处置工作,2019年12月19日通过省发改委检查验收。接下来,我县将继续按照《普渡河(禄劝段)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普渡河流域(禄劝县段)水污染防治规划(2018年—2025年)》强化日常保洁管护工作,有效杜绝污染。
5. 县域25个中小型水电站未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系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经综合评估评审,25个电站中的双化水库坝后电站、团街电站等8个电站不需进行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需改造的新房子电站、岔河电站等17个电站,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
二、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完成未整改事项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形成“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的效应,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促成效。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