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2111-475831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3-06 15:37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措施实施的意见
文号: 关键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措施实施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3-06 15:37 浏览次数:139
字号:[ ]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办局、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20〕4号)文件精神,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坚定信心、共克时艰,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全力稳价保供

(一)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好疫情防控药品、生活必需品和相关用品的供应。加强对各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的监测,严格落实好“米袋子”“菜篮子”等生活必需品保供责任,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生活必需品、药品、大宗物品物流畅通。

职责分工:县科工信局负责各超市、农贸市场物资储备情况的监测调度,积极帮助业主解决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发改局负责粮食物资储备,落实好“米袋子”工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各类蔬菜、猪肉供应,落实好“菜篮子”工程;县卫健局负责药店药品储备协调工作,保证药品供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价格监测查处,打击扰乱市场行为;县交运局负责物资运输顺畅通行。

(二)保障物价总体平稳。解决好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千方百计加大粮油、猪肉等食品类商品的生产和供应,保持水、电、气、公交等公用事业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相对稳定。鼓励出租车企业为承租人减免租金,为乘客减免乘车费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物价波动情况监测;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和明码标价工作;县交运局负责出租车行业指导工作。

二、 全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三)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公共服务等企业优先复工复产,支持企业依据防疫物资储备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复工复产。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员工返岗、物资运输等方面的难题。全力组织好产品的生产、流通、供应,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对企业复工复产自身防疫物资、防疫措施的投入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职责分工:县工业园区负责积极帮助解决园区所属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水电气、生产原料、用工等各种要素保障工作;县科工信局负责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和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保障,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的前提下复工复产,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县卫健局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对规上工业企业的防疫物资投入情况进行核定;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财政补助资金;各乡(镇、街道)负责配合县科工信局、县工业园区做好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

(四)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在疫情期间,国有企业、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以及各类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的创业创新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园区等)带头减免入驻企业2个月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租户,由国有租赁方带头减免2个月租金。鼓励商场、市场运营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其他类型业主为疫情期间的中小租户减免房租。

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减免中小企业租金政策宣传;县工业园区负责做好工业园区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厂房等设施租金减免;县农业园区负责做好农业园区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厂房等设施租金减免;县裕农公司负责做好本公司投资建成的各类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的设施租金减免;各级各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房屋、商铺出租租金减免;县财政局负责做好上级相关补贴补助资金的争取兑现工作。

(五)降低用水用电成本。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水、电,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交的各项费用,缓交费用不收取滞纳金。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变压器容量和最大需量执行方式的变更周期,由按季度变更为按月。客户即日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需量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仍按合同确定值收取,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计收。对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020年2—3月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

职责分工:县科工信局负责做好企业用电协调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做好企业用水协调工作;县供电局负责做好用电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做好用水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 全力援企稳岗

(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缴费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2020年企业可在国家政策规定的5%—12%范围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员工因被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员工隔离期间工资。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延长假期及推迟复工期间,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强制工资报酬。

职责分工:县科工信局、县工业园区、县农业园区负责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好疫情期间用工、工资报酬等稳岗措施;县人社局负责做好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相关政策的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做好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政策的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

(七)延期缴纳社保费。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向经办机构备案后,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核定等业务。延长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保险待遇,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职责分工:县人社局负责全面做好延期缴纳社保费相关政策的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

(八)完善就业保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生活困难人员,按时依规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临时生活补助。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0%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线下职业培训的,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职责分工:县人社局负责全面做好就业保障机制相关政策的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积极做好各种补贴资金的争取和兑现工作;县科工信局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并协同县人社局做好上级补贴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

(九)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提高一次性交通补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在我县开发使用的“乡村公共服务岗”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劳动力,开发“扶贫特岗”托底安置、应兜尽兜。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家庭年收入中务工收入人均达5000元(含)以上的,按户给予一次性务工收入奖励。

职责分工:县人社局负责全面做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政策的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拟定各类补助标准,开展补助 兑现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相关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

四、 全力加强财税金融扶持

(十)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新出台涉及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政策。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准确掌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及交通运输业疫情期间经营状况,加强政策辅导,简化办理操作程序、用足用好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

职责分工:县税务局负责做好政策宣传,确保税收政策宣传覆盖面达到100%、纳税人知晓面达到100%,并全面做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贯彻落实;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工作,做好全县财政收支情况的监测分析。

(十一)加大企业信贷供给。积极争取在禄劝注册的企业更多地被纳入省、市贷款企业名单。金融机构加大专项信贷资源配置及政策倾斜力度,建立疫情防控信贷全流程绿色通道,做好应急企业贷款,提高办贷效率。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根据每月LPR利率确定)。对重点企业、农业生产资料企业、生活必需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新增贷款,争取按不超过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以上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人员,经认定,可以不报送逾期记录。进一步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新增贷款规模比2019年同期增长5%。

职责分工:县科工信局负责争取将县内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中小企业纳入省、市贷款企业名单;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并争取将县内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纳入省、市贷款企业名单;县财政局负责争取省市财政贴息资金;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负责引导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做好企业贷款发放。

(十二)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对已发放的2020年到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经核实确因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还款,县财政将积极向省市财政申请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相应调整征信记录,免予信用惩戒。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将优先给予支持。

职责分工: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宣传覆盖面、贷款主体知晓面要达到100%,积极争取上级贴息,协同各金融机构做好2020年到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工作;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做好贷款展期等相关业务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争取省市财政贴息资金支持。

五、 全力加大项目投资

(十三)着力补齐项目短板。密切跟踪国家、省、市投资政策导向,提前谋划启动一批医疗卫生、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冷链物流、智慧城市、大数据、新兴产业等补短板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市规划盘子,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和省预算资金支持。做实我县“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谋划、上报和储备工作,确保储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亿元。对项目按照近期、中期、远期进行分类,抓紧开展近期项目的前期工作。

职责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对接,根据行业投资导向,提出部门补短板项目;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提出本辖区补短板项目;县发改局负责梳理汇总全县补短板项目,及时报市发改委,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市规划盘子。

(十四)着力加快项目建设。加快转龙、练甸、南甸、崇德片区开发,推动疫情防控、综合交通、重大水利、重点产业、重要民生等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建设,确保在建项目不塌进度、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将重大工程项目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协调纳入地方保供范围,创造条件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县域内依规纳统的社会投资项目(不含跨地区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每完成1亿元投资给予5000元补助。

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统筹谋划全县的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每个季度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职能抓好本行业的重点项目建设,每个行业都必须确保有新开工项目;各乡(镇、街道)负责全力抓好本辖区的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每个季度都有新开工项目;县统计局负责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资统计入库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补助。

(十五)着力优化审批服务。整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服务,建立重点工程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做到负面清单之外零门槛、收费清单之外零收费、对企业服务零距离,确保企业申报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审批。

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局负责推进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县水务局负责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用地、环评、水保等要素保障,办理各种许可手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项目的立项审批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

六、 全力加强产业培育

(十六)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着力破解“三农”领域短板问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发展,重点扶持郎之汤、西柚种植及加工等项目,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传统产业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加快撒坝猪种质资源保种核心选育、黔道黑山羊养殖、柳记养猪、核桃板栗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牲畜屠宰交易市场、冷链物流园、坚果交易市场项目建设。扎实抓好春耕备耕、防旱抗旱,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打牢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基础。

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梳理“三农”领域的补短板项目,指导农业生产及特色农业的培育;县林草局负责指导林下经济的发展;县农业园区负责积极培育壮大企业主体,做强做大园区经济;县工业园区负责配合推进农产品深加工,打造绿色食品;各乡(镇、街道)负责按照一县一业、一乡一品的主导思路,全力抓好本辖区的农业产业发展,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项支柱产业、一项特色经济、一个知名品牌。

(十七)整合用好涉农资金。用好用活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重点扶持规模化养殖、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等方面发展。采取开发务工岗位、收购农产品;入股分红等方式带动农村群众增收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奖补支持。对连片流转农村土地50亩以上,签订3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并按期全额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利用流转土地发展特色种植业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奖补支持。发展规模化养殖,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正常运行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扶持。

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拟定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督促指导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并开展日常检查抽查工作;县扶贫办:完善全县扶贫项目库,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确保涉农资金的精准使用,加强对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做好政策宣传,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强化产业培育。

(十八)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平台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实行政府指导价的4A级以上景区,2020年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的政策,促进旅游业迅速回暖。加快特色小镇建设,重点支持轿子雪山小镇、乌东德小镇建设。

职责分工:县文旅局负责做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县发改局、县文旅局负责抓好轿子雪山小镇建设;县住建局负责抓好乌东德小镇建设;县财政局负责争取省市财政补助资金。

七、 全力做好政府引导

(十九)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加强疫情期间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提前预警预测,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应对,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稳”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全县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政府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县统计局负责指标数据收集、整理及报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及时报送本部门相关指标数据,提供相关材料;各乡(镇、街道)负责及时报送本辖区相关统计指标数据,提供相关材料。

(二十)积极落实上级政策。加大对国家、省、市各类优惠贷款、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帮助更多企业纳入国家、省、市政策扶持范围,争取更多有效资源帮助我县企业渡过难关。对符合扶持政策的企业,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审核认定,对符合兑现条件的及时兑现资金。对应对疫情期间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加大宣传力度,进行褒奖,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和企业家为经济平稳运行作出更大贡献。

职责分工: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科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十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招商引资综合实绩考评办法》等制度,紧盯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加快项目前期、项目开工、项目建设,保存量扩增量拉动经济增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强化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县政府督查办要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措施落实情况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政府,县政府将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实、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或约谈,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县纪委县监委给予严肃处理。

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的完善;县科工信局负责《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的完善;县政府督查办负责督查督办各项工作落实。

以上政策措施按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国家、省、市出台有关支持政策的,从其规定。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