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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3-06 09:59
名 称: 关于举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皎平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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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皎平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6 09:59 浏览次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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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皎平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皎平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皎平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3月17日(星期二)上午8:30举行。

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皎平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工作有关的人员15人至18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3人至5人。

3. 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4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 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8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信函报名请函寄至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邮政编码:651500));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1—8913479;网上报名请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网址:http:// ygzf.yn.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lqgt8913475@126.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 听证会参会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3月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门户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皎平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通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5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重大决策听证申请表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申请听证事项


申请听证机关


申请听证的主要理由


随附材料


听证机关意见

同意组织以上听证事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听证机关收到听证申请表后,应当及时组织研究,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对于不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2、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听证申请人,一份由听证机关保存,一份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