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扶持资金奖补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一、 制定政策的背景:
我县正在实施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关键时刻,实施产业发展,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建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连接机制,让贫困户有一项稳定增收产业,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是实现贫困户彻底脱贫关键举措,加强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组织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与村级组织和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和增收致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 制定政策依据:
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等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规定为依据。
三、 目标任务:
产业发展资金坚持精准使用、精准奖补原则,要与贫困户“一户一策”产业发展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益贫、规模经营、品牌提升、重点产业发展的实际成效全面对接,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贫困人口经营性收入和务工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 取得成效
在起草文件之前,禄劝县农业农村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益贫龙头企业有18户、村级重点合作社189个,家庭农场10个,农民专业协会836个,通过该项政策实施,多方面筹措资金2700万元对202户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带动贫困户13542户发展产业,户均增加经济收入2600元。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扶持资金奖补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