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8004327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森林公安局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2、 负责侦办全县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3、 负责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4、 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县森林公安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的招录工作,负责民警的警籍、拨、发放和管理警衔管理和各项政治业务培训、立功受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5、 负责森林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权限处理森林公安民警违规违纪事件;
6、 负责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的申请、购置、调等保障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森林公安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2. 狠抓侦查办案工作。重抓好督办案件的侦破; 积极组织专项行动;开展严厉打击滇池流域及重点保护区域“五采区”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和全面保护长江经济带林业资源专项行动
3. 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工作
4. 稳步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5. 狠抓法制和技术保障。强化执法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积极开展刑事技术鉴定工作
6. 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力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开展岗位练兵和执法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业务技术培训;强化信息系统应用;加强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
7.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
8. 警营文化建设不断强化
9. 支撑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
10. 正规化建设全面推进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机构级别正科级,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法制室、刑侦中队、云龙水库径流区派出所、轿子山林区派出所。
1、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编办下达政法专项编制10人,实有政法专项编制13人:实有工勤人员编制5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退休人员1人死亡。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合559107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91078.2元,占总收入的100%;相较于2017年度收入合计5511537.00元,增加了79541.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民警潮湿加班费的增资及补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59107.2元。其中:基本支出5386578.2元,占总支出的96%;项目支出204500元,占总支出的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人员经费支出4421578.2元,2017年用于保障人员经费支出4,528,607.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028.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较上年减少。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6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劝森林公安局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500.00元,2017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22300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85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人员减少,办理的案件数也相对减少,所以项目经费也相应减少。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劝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1078.2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153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541.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及相关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2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
2.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15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
3、 2101201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274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4.1的%。
4、 2210201住房保障(类)支出2631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
5、 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45463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
6、 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804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数为99500元。其中: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数为51,000.00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数为51,000.00元,较2017年无增减,原因是厉行节约。2018年公务用车支出数为485,00.00元,2017年度公务用车支出数为49000.00元,较2017年减少5000.00元,减少的原因为车改后,车辆减少1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1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5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5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办案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51,0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1,000.00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业务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劝森林公安局2018年基本支出5386578.20元,2017年基本支出5,307,963.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614.54元,增加的主要相关文件要求,用于民警增资。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禄劝森林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4,341,523.09元,其中,流动资产945,771.35元,固定资产335451.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了372747.6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5147.66元,固定资产增加2573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34. 15 | 94. 6 | 160. 12 | 72. 8 | 105. 08 | 1. 23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800432701111
禄劝森林公安局(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