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基本情况................................................................................................................... 2
(一)主要职能........................................................................................................ 2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介绍.................................................................................. 2
二、 部门基本情况............................................................................................................ 6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6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 6
三、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6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1
四、 名词解释................................................................................................................. 15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27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森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病虫害防治和造林绿化等。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着力推进造林绿化及林业生态修复工程。二是着力抓好林业产业发展。三是着力抓好林业“三防”工作。四是着力强化林业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五是着力抓好园林绿化工作。六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七是着力做好林业精准扶贫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林业部门的大力关心、帮助和指导下,县林业局始终围绕脱贫攻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产业强县、生态立县的发展思路,全力以赴抓生态修复、林业改革、林业“三防”、林业支撑体系建设和园林绿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 大力实施生态修复。以城镇、交通沿线、河(渠)湖库塘及面山以及石漠化地区等为重点建设区域,加快生态系统修复,增加生态容量,扎实实施天然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陡坡地治理、速生林培育、联动面山示范造林等一批国家、省市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全县结合林产业发展共完成营造林12.11万亩,任务完成率100%,其中:人工造林4.21万亩,封山育林2.9万亩;森林抚育及改造提升5万亩,义务植树95万株。按项目分为:一是木本油料产业任务2万亩,其中:核桃基地建设1万亩;核桃提质增效1万亩;二是造林补贴项目任务1万亩;三是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任务2.4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33万亩,封山育林2.1万亩;四是天保工程任务1万亩,其中,封山育林0.8万亩,人工造林0.2万亩;五是国家森林抚育4万亩;六是完成国家级退耕还林项目任务1.3万亩;七是完成省级陡坡地治理项目任务0.2万亩;八是完成速生林培育项目任务0.1万亩,其中:皎平渡0.04万亩,撒营盘0.02万亩,屏山街道办0.04万亩;九是完成联动面山示范造林任务0.08万亩,其中:撒营盘0.04万亩,汤郎乡0.04万亩;十是完成义务植树95万株。
2. 大力推进林业改革。以推进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和国有林场改革为抓手,各项改革措施不断完善和配套,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林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得到发展和壮大。一是出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集体林权改革实施方案》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改实施方案》等3个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集体林权改革、林权流转提供依据。二是编制完成《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真金万林区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5000亩现有林改培(云南松)《可研报告》《实施计划》;三是受理流转林地1宗,林地变更2宗,初始登记1宗,遗失补证1宗,调解林权纠纷3起。
3. 大力狠抓林业“三防”工作。落实兑现各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929.36万元,完成全县公益林修编工作,实施天然林管护439.4034万亩,顺利通过省政府林业“双争”目标检查。全面构筑森林保护“防火墙”,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扎实落实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责任制,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依法快捷办理林业行政许可,完成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6件面积33.5450公顷,有力支持了全县社会经济建设,办理采伐证287份,采伐蓄积11627.87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证4份,运输木材61立方米。深入开展“平安林区”建设,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1件,收缴罚没款82万元。二是2017年度森林防火期,全县共投入防火经费750万元、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2860份、在高火险期,全县森林防火巡山护林员2150人,县林业局机关组建28人的森林防火女子巡查队,利用周末进行防火巡查,巡查森林防火卡点102个、发放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巡查工作受到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等10余家媒体关注并多次随行采访。全县境内共发生荒火三起,过火总面积3.47公顷,当日扑灭率达100%,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三是全县病虫害发生面积共2.15万亩,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100%,成灾率0.3‰;监测森林面积333.035万亩,监测率88%;完成产地检疫150亩,产地检疫率98%,调运检疫苗木4.96万株。
4. 大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种植板栗39078亩,完成任务数35550亩的109.9%;种植板栗青(花)椒27950亩,完成任务数23846亩的117.2%。建设核桃基地省级1万亩,完成省级核桃1万亩及市级板栗1万亩提质增效任务。申报省极森林公园1家、新增申报省级龙头企业2家、复审省级龙头企业4家、新增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家。到位林业贴息贷款资金40.071万元,已获审批林业贴息贷款项目2个,全县林业产值预计达12.5亿元。
5. 大力做好林业脱贫攻坚工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和“三率一度”考评标准,围绕“两出两进两对接一提升”,集中精力抓脱贫。2017年,共投入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资金1.4亿元,预计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8685户71004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总增收2800万元,户均增收1498元,人均增收395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安排19名干部职工进驻11个村开展扶贫工作,3名正科级领导分别包保马鹿塘乡老木德村、普德村和屏山街道发明村脱贫摘帽。按照脱贫不脱钩要求,全局85名干部职工继续结对帮扶2016年安排的马鹿塘乡和中屏镇4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64户,新结对帮扶2017年新识别的乌蒙乡和雪山乡3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88户,创新开展林业脱贫攻坚“两证一卡”颁证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林业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5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62人。
实有车辆编制37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份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1587.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05.37万元;农林水支出658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09万元。与上年对比2017年项目收入比2016多,主要是2017年我县脱贫摘帽攻坚年,上级对我县的扶持力度较大,投入的资金较多。2017年新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本科目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16年这两项属于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科目。(详情见图一)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林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8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38万元,占总支出的12.75%;项目支出10109.09万元,占总支出的87.25%;与上年对比2017年项目支出比2016多,主要是2017年我县脱贫摘帽攻坚年,上级对我县的扶持力度较大,投入的资金较多。2017年新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本科目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016年这两项属于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科目。(详见图二)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人员经费支出1361.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4.32万元,与上年1247.43万元增加111.5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有所提高。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42万元。与上年153.4对比减少36.98万元,主要原因我局2017年严格执行中央,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项目支出10109.0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5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05.37万元,农林水支出5485.71万元。与上年8430.85万元增加1678.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县脱贫摘帽攻坚年,上级对我县的扶持力度较大,投入的资金较多。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2.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47%。与上年对比减少1583万元,主要原因农林水支出减少,2016年为脱贫攻坚关键之年,大量资金向我县倾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02.09万元,详见下图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34.18万元,其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34.2减少0.02万元,下降0.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27.18减少0.02万元,下降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和上年相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18万元,占80%;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占20%。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18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护林防火、脱贫攻坚、造林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 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次,国内接待费支出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接待人次139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验收项目、乡镇林业站交流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林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42万元,与上年153.4对比减少36.98,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例见下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林业局资产总额5638.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90.59万元,固定资产1948.25万元,没有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9.15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638. 85 | 3690. 59 | 1948. 25 | 671. 16 | 411. 77 | 860. 32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1万元,其他资金28.468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绩效科要求填报相关自评报告,绩效自评结果将予以应用并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85.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3.5%,科目名称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支出及退耕还林资金,用于兑现给退耕还林农户。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禄劝彝族苗族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8年10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32701111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101803484566420181022044514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