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8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昆食药监餐[2018]21号、24号文)的要求,加强禄劝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快速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提升学校网络视频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 工作目标明确
坚持统筹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流程和规范管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 强化工作措施
制定学校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与县教育局联合发文(1号、2号文)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乡镇监管所职能,全面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通过教育局政务内网,按照联发文的工作要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坚持专项检查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学校自律与监管部门相结合,统筹兼顾,依法监管,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食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三、 检查重点
(一)通过食堂的改扩建工程提升食堂供餐环境,达到规定要求及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落实学校食堂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档案管理。
(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功能布局、流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要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及明厨亮灶工作、网络食堂管理的落实情况。
(三)冷藏、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及防蝇、防尘、防鼠、防蟑螂、防霉设施是否配备到位,运行是否正常。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上墙,执行是否到位。
(五)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是否齐全、食品贮存是否达到规定要求。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
(六)食品安全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毒保洁是否到位。
四、 巩固成果,精益求精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38辆次、执法人员587人次,检查学校228所,其中幼儿园68所、小学139所、中学20所、职业中学1所,监督检查学校食堂226家,学校超市4个,限期整改28户,2所学校未开办食堂,检查中排除食品安全隐患8起,查处违法案件2起,罚款人民币2万元,没收违法食品250公斤,价值人民币0.575万元。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持证率100%,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100%,食堂明厨亮灶率60%,网络视频食堂20%,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达100%,签订了学校(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40户共120份,206所学校开展了自检自查评价和自查情况统计上报工作。
通过监督检查,切实增强了学校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了食堂食品经营行为,提高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了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学校的食品安全得到了保障。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