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8003314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县区划地名命名更新、门牌设置;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孤儿收养登记手续;优抚安置;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救助,社会困难户救助;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救灾、残疾人两项补贴、殡葬管理等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优抚安置;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救助,社会困难户救助;原大队干部生活补助,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救灾、残疾人两项补贴、殡葬管理等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 ……
3. ……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478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82.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448.31万元,主要原因是各类救助对象提标。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478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7.71万元,占总支出的84.1%;项目支出3945.2万元,占总支出的1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448.31万元,增长28.18%,主要原因分析是各类救助人员提标。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3.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2%。(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工作量。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村低保工作经费。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0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9%。与上年对比增加10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各类救助对象提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0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社会救助(相关支出情况);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 公共安全(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法院案件执行费。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没有安排,而实际有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万元,增长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1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费和业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占26%;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占7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无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无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救灾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4.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435批次),接待人次10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968人)。主要用于农村低保(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政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3.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工资、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相关使用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6070.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93.28万元,固定资产2076.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8.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平方米,账面原值11.2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800331401111

民政2017年决算公开20181019085052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