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670100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县环境保护局机关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云南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省和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做好全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县政府委托对全县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省和市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环境功能区划。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省、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市有关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二)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环境监察大队
(一)、 负责对日常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督查和考核,牵头组织专项环境监察及情况汇总上报。
(二)、 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
(三)、 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四)、 负责所辖区域排污者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核定、排污费的核算及征收工作。
(五)、 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拒付排污费的催缴及处罚工作。
(六)、 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 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
(八)、 负责所辖区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安全检查和重特大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
(九)、 负责所辖区域污染源远程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负责远程自动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协调自动监控系统营运工作,建立相应运行档案,及时采集、通报排污数据信息。
(十)、 负责所管辖区域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察并参与验收工作。
(十一)、 参与对所管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十二)、 承担主管或县环境保护局的其他任务。
3、 环境监测站
(一)、 负责禄劝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固体废弃物的监测和调查工作,客观地评价其质量状况,科学地分析被污染的原因;
(二)、 负责对我县噪声等污染因素的监测和调查工作,掌握其自然本底水平,分析其污染程度,调查其污染原因,提出防治对策;
(三)、 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什排污单位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的数据,并对各申报单位的排放源进行监督性监测,以检查其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并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
(四)、 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的质控和质保工作,实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 建立和健全环境监测档案及动态数据库,及时向上级监测站或政府部门报送本辖区各种环境质量数据,环境统计数据以及突发性事故等;
(六)、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
(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和污染源限期治理达标验收监测;
(八)、 及时完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九)、 开展环境监测科研工作,了解污染因子在环境中的运动规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及生态环境变化趋势;
(十)、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或县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含局机关、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编制2017年部门决算时,编制人数:4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以上详见附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决算总收入317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3.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642.61万元对比,增加25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增加388.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调标、脱贫攻坚和环保专项工作同比增加较多;项目支出拨款增加2142.3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有大幅增加(其中:云龙水库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拨款2000万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25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91万元,占总支出的34.21%。项目支出1480.73万元,占总支出的65.79%)。与上年554.55万元对比,增支1696.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资调标、脱贫攻坚和环保专项工作增加较多,基本支出同比增加 317.20万元 ;因项目建设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同比增支1378.90万元(其中:云龙水库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付资金1296万元)。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环保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9.91万元,与上年472.71万元对比增加62.8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5.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节能环保专项支出1450.73万元。与上年101.80万元对比,增加1348.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始实施云南省政府批复的云龙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其中:污染防治-水体(云龙水库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1296万元;环境监测与信息112.35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专项工作64.78万元;其他污染防治7.6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0.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210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48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6%,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环境保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的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8万元,完成预算的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4万元,不足实际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54万元,下降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65万元,下降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89万元,下降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方面,单位参加禄劝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并且加强用车管理。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方面得到有效控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7万元,占37%;公务接待费支出6.98万元,占6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环保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6.9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保相关工作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环境保护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开展工作费用及年初未预算到的必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环保部门资产总额17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8.56万元,固定资产403.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10.78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122.7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732 | 1328. 56 | 403. 44 | 210. 78 | 122. 74 | 69. 9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8、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67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