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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1810-27869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10-17 16:15
名 称: 县交警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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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17 16:15 浏览次数: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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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交警大队)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交巡警队伍建设,道路治安、道路巡逻、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及时纠正和处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交通肇事和违法犯罪,负责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划、建设、验收和维护,组织交通安全科研工作和交通信息化建设,做好交通管理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支队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构建和谐交通、创建平安禄劝”为目标,始终保持严管、严防、严治、严查的高压态势,全面开展“放管服”工作及创文工作,以推进“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集中开展“隐患歼灭战、路面防控战、宣传攻势战、共治合成战”等四场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夜查专项整治工作及队伍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更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1. 狠抓事故预防长效管理,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2. 狠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交通出行环境平安畅通

3. 狠抓“放管服”工作,便民服务周到细致

4. 狠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秩序面貌焕然一新

5. 狠抓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圆满完成各项交通安保任务

6. 狠抓挂钩扶贫工作,助推年底实现脱贫目标

7. 狠抓文明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8. 狠抓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提升交警队伍形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

大队设有:内勤(与其他单位办公室类似)、事故、巡逻、城区、撒营盘中队、团街中队、皎平渡中队及车辆管理所七个中队一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交警大队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 41人,工勤人员7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8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155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5.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交警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155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交警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5.3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2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交警大队无相关项目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4. 公共安全(类)支出139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

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

住房保障支出5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决算支出1555.38万元,较上年906.54万元增加648.84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增加,以及业务办案经费增加。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警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1756万元,支出决算为44.17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17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75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7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175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756万元,较上年45.17万元减少0.9944万元。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交警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2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97万元,咨询费1.51万元,水费2.56万元,电费2.83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30.62万元,维护费56.23万元,租赁费21.75万元,培训费0.82万元,专用材料费0.96万元,被装购置费22.8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71.84万元,工会费1.92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交警大队资产总额677.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万元,固定资产675.7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77. 55

1. 76

675. 79

313. 87

233. 95


127. 9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4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0月17日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017110530462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0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0128001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