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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1807-27925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7-12 15:38
名 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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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7-12 15:38 浏览次数: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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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监管工作文件的通知>(昆食药监食流[2018]11号》要求,依法全面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辖区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企业的备案工作,加大进行交易入网的食品经营提供者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防网络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现将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一、 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按照相关要求和监管职责,建立管理制度,完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代理服务商实行备案管理制。利用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有机结合、企业自律与监管部门相结合的原则,规范网络食品经营市场管理,对网络平台服务企业和入网食品经营提供者以及网络交易的食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排查隐患,保障网络食品消费安全

二、 突出监管重点,坚持常抓不懈

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宣传到位,把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工作和入网食品经营提供者同时监管,与市场巡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管理水平,落实管理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重点检查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者入网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强网络食品安全事件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管理,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材料审查登记,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记录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等工作,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限期责令整改,发现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

三、 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和进行交易入网的食品经营提供者的监管工作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职责、突出监管重点、加大了网络食品的违法查处力度。辖区内共有3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从事代理服务的代理服务商,均已备案,入网食品经营提供者533户,均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餐饮服务提供者505户、超市28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给予限期整改。

四、 存在问题和工作思路

由于市场运行年限不长,许多机制不完善不成熟、存在管理经验不足、服务跟不上、监管不到位,经营者、消费者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宣传工作和培训,增强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二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三是认真分析总结,创新工作思路,构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四是让社会大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营造人人关心网络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浓厚氛围,快速推进我县“网络食品”监管工作。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