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郎博等十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办局,省市驻禄各单位:
根据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关于郎博等十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禄干〔2018〕11号),经县人民政府2018年5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郎博同志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云志杰同志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屏山派出所所长、屏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余成同志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云龙派出所所长、云龙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李聪同志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中屏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潘宇同志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则黑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李昕耀同志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皎平渡派出所所长、皎平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戴婧同志副科级试用期满,予以正式任职;
李海涛同志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局长(副科级);
赵文东同志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副科级);
张祥胜同志试用期满,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文秘中队中队长(副科级);
上述十位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7年2月起计算。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