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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1712-061544 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2-19 17:21
名 称: 禄劝县召开建档立卡人员医保待遇补结算工作安排部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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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县召开建档立卡人员医保待遇补结算工作安排部署会

发布时间:2017-12-19 17:21 浏览次数: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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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上午8时,在县政府5楼会议室召开我县建档立卡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结算工作安排部署会,县人民政府李兴翠副县长、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卫生院院长、社保中心主任、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扶贫办领导参会会议由县政府办梁乐副主任主持。

县人社局钱卫东副局长简要介绍了建档立卡人员医保待遇补结算工作经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对我县73440名建档立卡人员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费用结算信息进行梳理,梳理出23903人79285人次的医疗费用,累计补报金额为6681794.29元,按个人一式三份打印了补结算单据,已于12月12日完成了补结算名册打印工作。

县人民政府李兴翠副县长对建档立卡人员医保待遇补结算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组织乡村医生、村委会信息员做好资金发放兑现工作,必须于2017年12月25日完成建档立卡人员医保待遇资金发放兑现工作。

该项工作是健康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健康扶贫迎国检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根据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和省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文件规定,建档立卡人员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80%,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实施零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95%,在二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85%,在三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80%。建档立卡人员住院报销比例比非建档立卡人员提高了10个百分点。文件出台之后由医疗保险系统自动结算,文件出台之前(2017年1月1日起至9月)建档立卡人员门诊、住院待遇补结算工作按照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的要求必须于2017年12月25日兑现到建档立卡人员。

此次我县补结算工作的就医人员范围只包括了13个乡镇建档立卡人员,医疗项目包含了普通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住院、大病补充保险等所有就医费用结算。(县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