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坚持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实现党的政治路线,推动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保证。
2. 研究和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的建设理论研究;管理县直机关党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县委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3. 研究提出乡(镇、街道)、县委各部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报批和办理;承办科级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县委及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调动有关手续办理。
4. 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工作。
5. 宏观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6. 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7. 负责全县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组织有限专业技术人才开展有关活动。
8. 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全县老干部工作。
9. 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拟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县管干部和有关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
10. 负责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干部审查工作、历史遗留问题审理工作,接待处理县管干部以及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11. 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县级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考察工作。
12. 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强化领导、统筹推进,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截止4月28日,全县12个乡镇党委换届全面完成。截止5月15日,全县160个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面完成,同步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和2221个村民小组选举工作。截止6月18日,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取得圆满成功,选举产生了县委委员31名、候补委员6名、纪委委员25名和禄劝县出席昆明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21名,以及新一届县委常委班子和县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常委班子和纪委书记、副书记。
2. 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带动县四班子成员参加支部学习114次,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到所在支部和挂钩联系党组织开展讲党课142场次,全县党员干部讲党课1332场次;以考促学,组织全县938个党支部及16796名党员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近5000余名党员开展了2轮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和9场知识竞赛;组织807名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活动96次,服务群众1458人次,组织4852名机关党员结对帮扶贫困群众,16796名基层党员带头进农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1800余件;对全县27个党(工)委及所属938党支部开展2轮调研督查工作。
3. 强基固本,创新机制,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获得显著提升。着力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在农村开展“双带一帮扶”、在社区开展“三亮一树”、在“两类组织”开展“双亮双强”主题活动,创新实行“1+4+4”模式,建立1名县处级领导、4个县级机关单位挂钩联系4个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出台《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采取“4+10”问责方式,压实党建责任、倒逼目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实施“彝山苗岭”党建品牌提升工程,统筹推进46个基层党建示范点培育创建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施意见》,成立36支驻村扶贫工作队,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16800余件;有序推进64个不达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60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60个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和20个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党建示范点建设;采取“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的模式,成立30个专业合作社,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党建扶贫双推进”工作取得实效;着力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两类”组织的覆盖率,投入10.86万元,在非公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93个,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30个,在工业园区建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1个;扎实开展“五整治一整顿”工作,围绕基层党建六项基础工作,排查整顿各类问题707个,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56个;加强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将长期失联的576名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补缴党费5593元,并对无法取得联系的13名失联党员和拒不补缴党费的2名党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劝退除名;扎实开展“五整治一整顿”工作,围绕基层党建六项基础工作,排查整顿各类问题707个,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党组织56个;以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提升机关党委党建水平。按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总要求,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向服务转移、工作方式向服务转变,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双述双评”制度,按照“八化”标准,在全县282个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十个一”活动;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实基层党组织规范设置,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新批准成立党总支1个、支部7个,批准4个党总支对下设支部进行调整,整建制移交党组织2个,完成9个党(总)支部的换届选举,34家机关单位668名党员到社区基层党员群众办实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4个。以“覆盖提升行动”为导向,夯实“两类组织”党建基础。建立“两类组织”“双述双评”制度,编发《支部工作手册》和《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工作手册》,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大直接联系“两类组织”党组织工作力度,县级选派第一书记32名、党建指导员12名,实现全覆盖;在非公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93个,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30个,投资10.86万元,在工业园区建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1个,在“两类组织”中推选产生县党代表5名(社会组织2名)、乡(镇)党代表5名(社会组织2名),圆满完成36名发展党员工作。;制作《长征路上今日情》、《指尖上的传承——彝绣》、《我的爸爸》、《油用牡丹种植》等4部涵盖实用技术类、纪实类、微电影类的党员教育课件,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实施党员关爱工程,统筹资金360万元对全县2976名60岁以上农村困难党员发放固定生活补助。
4. 改善结构,强化管理,领导班子带队伍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年提拔干部106人,交流干部93人;严把换届业务工作程序关、质量关,选举产生县党代表275名,顺利选举产生县委委员31名、候补委员6名、纪委委员25名和禄劝县出席昆明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21名,选举产生乡镇党委委员108名、纪委委员108名,选举产生农村基层党组织委员960名,选举产生村(居)民委会委员832名,圆满完成县乡党委换届各项工作任务;明晰重点,统筹兼顾,切实抓好干部教育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一年来,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全县602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全年共对涉及换届的31名科级领导干部及家属房产情况进行核查;组织全县568名科级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填报承诺;全年共受理来信来电举报14件,已按程序全部答复;严格把关,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的审查、报批、备案、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工作,防止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拓展干部能力培训方式,全年共组织县级领导63人次、科级领导81人次、一般干部及村(社区)29人次参加省市集中培训;组织全县160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3个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党员大学生村官、部分两类组织党组织书记240人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务骨干培训;组织一次全县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暨领导干部“两学一做”专题培训;组织136名政法系统公务员赴西南政法大学开展专题培训。
5. 党建引领,整合力量,“党建扶贫双推进”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按照“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36支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23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定点帮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16800余件;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有序推进64个不达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目前,已建成26个,其余38个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年内建成启用;统筹推进60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60个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项目和20个省级建档立卡贫困村党建示范点建设,采取“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的模式,成立了30个专业合作社,确保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全覆盖;成立1支县级流动运维服务队,13支乡级流动培训服务队,对全县175个站点的运维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利用综合服务平台发布先锋资讯1200余条,发送短信20多万条,党务政务等信息维护26万余条,发布电视展板1890条,发布电视公告1.4万条,引入为民服务事项110项,受理办结为民服务事项30000余件次;加大培训扶贫力度,组织扶贫干部参加市级培训2次,组织开展县级培训4次,乡(镇、街道)培训13次;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8期,培训8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双带”能力,366名贫困党员中,293人实现率先脱贫,其中27人成为新的致富带头人。
紧紧围绕我部挂钩联系克梯村实际,以产业培育为抓手,引导和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共种植花椒600亩、烤烟350亩、马铃薯300亩、核桃9130亩、板栗1740亩、玫瑰80亩、中草药金蹄锁100亩;为4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黄牛5头、仔猪266头、饲料266包,发放鹅苗3500羽;积极协调资金修通长2.8公里、宽4.6米的大龙潭进村道路,争取资金320万元用于改造提升大地、大木厂、上多依、下多依四个村组的村内道路;修复损毁沟渠1.8公里,完成储水量为100立方的大龙潭岩头水池、大地村水池提升改造工程,总长1.2公里的小克梯二沟工程已完成80%;拨付资金20万元用于克梯村级活动场所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克梯党总支与两个村集体公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
6.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人才扶贫战略取得明显成效。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创新机制、整体开发的工作理念,落实各单位“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责任意识,因地制宜、发挥效能,全面实施人才扶贫战略。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市人才扶贫和技能扶贫行动计划》,引导各类人才向脱贫攻坚一线聚集,择优遴选37名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对口下派驻村,开展科技、人才扶贫工作;注重实际运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累计培训5期1956人次,发放资料2015份,带动1000多户困难农户提技术、强本领、谋致富;扎实做好“朝阳区高端人才昆明行”企业家团队深入禄劝考察调研服务工作,为朝阳区下一步对禄劝县提供人才、智力对口帮扶奠定了基础;制定《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联系专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做好县委联系专家的管理、联系、服务工作;加大党政人才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各级领导173人次参加省市集中培训,组织各类干部406人次参加专题业务培训;推进民族文化与非遗传承人才培养,编辑出版彝文学习工具书《禄劝彝汉字典》,《彝语文成人辅导教材》(试用版),成功将皎平渡镇戴家村戴宗玉家的羊毛花毡印染作坊,申报为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遴选“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禄劝中小学语文教师执教课外阅读能力提升工程”2个项目获得市级立项扶持;完成全县人才资源数据库建设,纳入统计部门单位79家,统计入库对象9600余人;在全县组织“三百六十行 行行出状元”职业技能竞赛,引领推动全县各行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交流活动;建立人才慰问、表彰激励机制,开展“十个一”表彰活动,营造惜才爱才氛围。
7. 从严治部,增强素质,组工队伍自身形象明显提升。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监督科、人才科、县委党员教育中心、县直机关党工委、县“两新”组织党工委、县招商引资考核办。部门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收入合计120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9.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度无法比较, 因为2015年度,我单位纳入县委办进行部门决算。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支出合计84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1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情况。与上年度无法比较, 因为2015年度,我单位纳入县委办进行部门决算。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县委组织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4.12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4.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1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18.8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支付住房公积金。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与上年度无法比较, 因为2015年度,我单位纳入县委办进行部门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2016年县委组织部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县委组织部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县委组织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2016年12月车改后在编实有车辆为1辆。
五、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县委组织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13万元,无法与上年对比,因为2015年度,我单位纳入县委办进行部门决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开展工作费用及年初未预算到的必要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7500元,实际支出43640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等办公用品。
(三)相关口径说明
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