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l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812X-201712-061036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9-14 09:46
名 称: 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方案解读
文号: 关键字: 健康扶贫

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7-09-14 09:46 浏览次数:125
字号:[ ]

 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方案解读 


一、为什么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方案》?

为全面开展禄劝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和因病致贫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制定方案。

二、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被评为因病致贫户?评为因病致贫户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一)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2952元)的,参照下列条件认定:一是家庭成员一个年度内医疗支出自付部分占家庭总收入的50%及以上,或者身患国家规定的93种疾病中的一种或几种,导致家庭贫困的;二是家庭成员年度内单次就诊自付费用超过上年度全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16年为9020元);三是严重外伤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的。

(二)经乡、村初筛审核上报后由县级医疗专家复审,复审通过并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因病致贫家庭。

三、 大病救助、慢病救助标准是多少?除了大病救助和慢病救助,还有什么救助?

(一)大病救助标准: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在2万元以下的(含2万元)按照60%比例救助;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部分按照70%比例救助;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按照80%比例救助;5万元以上部分按照90%比例救助。同一救助对象一年内可多次享受救助,但累计年救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二)慢病救助标准:对患25种慢性病的患者实行门诊医疗救助,患一种慢性病的患者每人每年救助1000元,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患者每人每年救助1500元。

(三)其他救助:

1. 资助参保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因病致贫的卡外帮扶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00元/人资助,按70元/年/人标准资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解决政策范围内无法报销的自付医药费实现报销比例达90%以上,所需资金由财政预算保障。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6%(其中,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

2. 医保报销倾斜政策。对农村因病致贫人员实行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就医不交纳押金,出院后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在原来政策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自付医疗费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1万元以上(含1万元)2万元以内的,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0%;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按原政策执行。

3.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面开展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因病致贫户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为因病致贫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健康卡,提供健康管理、慢性病诊治和大病基层首诊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