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
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为什么制定本方案?
为着力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面实现我县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制定本方案。
二、什么人才满足解困脱困的条件?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大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但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四)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达到建档立卡条件的职工;
(五)在禄劝办理了禄劝县居住证;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除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的外,符合上述建档立卡条件的,视同城镇困难职工。
三、怎样解困脱困?
(一)就业创业解困脱困。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援助等方式,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困脱困。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至少1人就业。将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困难职工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对象范围,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咨询和跟踪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给予适当的生活费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等补助。
(二)医疗保障解困脱困。对因病致困的职工,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范围。
(三)子女助学解困脱困。推动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范畴,按照规定享受省、市、县实施的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相关助学政策,充分整合各部门助学资源,确保困难职工子女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
(四)落实社保解困脱困。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有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将其依法依规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困难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督促企业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接续、转移和待遇落实;督促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确保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照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对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困难职工,要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因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重点落实好有关待遇。
(五)住房保障解困脱困。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没有住房和居住危房的困难职工家庭落实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对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并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职工予以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若房源有限,可申请发放租赁补贴,切实解决好困难职工家庭住房问题。对缴纳保障性住房租金确有困难的特困职工,经民政部门审核,给予一定资金减免。
(六)兜底保障解困脱困。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照《禄劝县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要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职工,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切实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