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召开全县加强和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自2017年9月1日起,将进一步加大对屠宰环节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要求所屠宰加工和运输的生猪必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动物标识,未持有合法有效《动物检疫证明》、佩戴耳标或耳标佩戴不全的生猪禁止进入屠宰场,同时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的相关工作要求。禄劝县人民政府于8月18日召开全县加强和规范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会议,分管农业的副县长莫佳鑫、县农业局局长付兴龙出席会议,副局长赵锦洪、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畜牧兽医工作的副乡镇(街道)长(主任)、县畜牧兽医总站站长、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执法人员、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首先,分管农业的副县长莫佳鑫作重要讲话,要求各乡镇(监督)、县动监所要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整体水平,打造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痕迹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之后,农业局副局长赵锦洪从规范产地检疫、严格屠宰检疫和强化养殖环节监管等方面安排部署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接下来,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对全县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作动物产地检疫业务培训。要求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中心动物检疫员要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好动物检疫工作。要求县动监执法人员切实配合好屠宰企业做好屠宰场进场查证验物工作,把好屠宰检疫第一关。
最后,县农业局局长提出意见,要求各位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今天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必须两手抓,在抓好畜牧生产的同时,更要抓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地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县农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