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关于3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迟报问题的通报文件的通知
禄食安办〔2017〕27号
关于转发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关于3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迟报问题的通报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及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3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迟报问题的通报》(云食安办发电[2017]3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3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迟报问题的通报文件的通知》(昆食安办[2017]3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3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迟报问题的通报
20178411054附件1云南省食安办关于3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迟报问题的通报
2、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3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迟报问题的通报文件的通知》(昆食安办[2017]34号)
20178411059附件2昆食安办〔2017〕34号转发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关于3起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迟报问题的通报文件的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