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7-07-27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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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制定本方案?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下同)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取消药品加成调整服务价格工作的落实,制定本方案。
二、从什么时候起取消药品加成,什么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一)2017年7月29日零时起取消药品加成;
(二)县级公立医院(含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乡镇卫生院、部分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消药品加成。
三、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一)医疗服务价格明确、固定: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不得自立项目收费;
(二)享受服务有保障:医疗机构无偿为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查询、住院费用一日清单等服务。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