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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1707-033113 主题分类: 施工有关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7-06 16:54
名 称: 检察建议起成效 拔除违章建筑 喜获百姓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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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起成效 拔除违章建筑 喜获百姓欢心

发布时间:2017-07-06 16:54 浏览次数: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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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5日,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的监督下,经过禄劝县检察院对县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后,县城管局终于对县城旧县大桥旁绿化带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该违法建筑系禄劝广荣农村城镇化开发有限公司在2015年12月27日未经批准建设的,一直是禄劝老百姓心里的一个痛处,本应该是环境优雅的掌鸠河公园绿化带,却变成了一幢幢钢筋混凝土的房子,不仅影响县城容貌,还阻碍了城市发展。老百姓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由于各种阻力,迟迟得不到解决。今年禄劝“两会”期间,有不少人大代表也对其表示“在县城里的违法建筑不拆,还能去哪里拆”的话语。

禄劝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在履职中发现后,迅速组织干警实地调查,经过向屏山街道办事处、县住建局、国土局、城管局了解情况后,才知道该处建筑没有相关的规划许可,属于违法建筑。虽然县城管局采取了一定措施,但并未进行行政处罚,也未将违章建筑拆除。民行干警在调取相关材料后,固定了证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后,于2017年6月29日向县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县城管局采取有效措施,拆除违章建筑,以此保护受到侵害的国家利益。

禄劝检察院民行科正确履行民事行政监督职责,在工作中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人、重点事,延伸监督视角,形成了立体式、全方位监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行政执法监督中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监督,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大胆探索,努力实践,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