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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1707-032610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7-04 15:26
名 称: 关于印发野生菌食用安全预警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禄食安办〔2017〕18号 关键字:

关于印发野生菌食用安全预警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4 15:26 浏览次数:89
字号:[ ]


禄食安办〔201718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野生菌食用安全预警公告有关事项的

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禄劝是各类野生菌的主产地,野生菌品种多,生长范围广,产量大,消费人群多,每年都有因食用野生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随着雨季的到来,全县进入各类野生菌生长、销售和消费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菌发生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一旦采摘、加工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防范和减少食用野生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近期发布的“禄劝食品安全预警”(2017年第5)《野生菌食用安全预警公告》印发给你们,请按公告相关要求抓好落实。

遇到问题随时报告。联系人:袁桂仙;电话及传真: 6891298268904199;邮箱: 3541736572@qq.com

附件:

禄劝食品安全预警(2017年第5期)《野生菌食用安全预警公告》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629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报市食安办、市食药监管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县目督办、县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抄送: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629


禄劝食品安全预警

2017年第5

野生菌食用安全预警公告

随着雨季的到来,全县进入各类野生菌生长、销售和消费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菌发生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一旦采摘、加工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防范和减少食用野生菌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2017年野生菌食用安全预警公告

一、 不得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形态怪异、味道辛辣、菌体液汁混浊的野生菌。

二、 尽量避免几种菌类混杂加工食用,在烹饪加工时,不能凉拌生吃,必须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易引发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 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婚丧宴请、各类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严防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正确加工,确保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五、 食用野生菌后,如果出现头昏、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手脚发麻、幻觉等症状,不要自行乱服药,应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

六、 各乡镇(街道办)及县食品安全委员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特别要向公众普及野生菌食用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 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要畅通诉求通道,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拨打1201233112315等服务诉求电话,以便及时医治和调查处理。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