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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812X-201706-030954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禄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6-21 16:21
名 称: 省级督查组到禄劝督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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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督查组到禄劝督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21 16:21 浏览次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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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7年二季度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督查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2017年6月19日,省级督查组在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徐璇的带领下,一行8人深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硝井村委会西村小组、六江村委会大地岔村小组、茂山镇丽山村委会发乌村小组、永定村委会罗得利村小组、茂山村委会营池村小组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办公厅罗峻副主任和市人居办、市“七改三清”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督查检查。

督查组对禄劝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率。禄劝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标语、会议等宣传工具,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宣传工作进一步做深、做细。2.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督查组认为,禄劝农村涉及面广、环卫设施严重滞后,垃圾清运车、垃圾填埋场、垃圾收集池、垃圾清扫工具等严重不足,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争取项目,加大设施投入力度;3.加强保洁制度、收费制度、保洁队伍建设,确保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4.转变思想意识,在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上要科学化。禄劝各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村委会要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做好群众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对垃圾实现规范化收集、减量,指导群众科学处理垃圾,尽量避免简单填埋、焚烧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模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对督查组在督查中反应出来的问题,表示将严格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照问题,强化措施,责任到人,逐一进行整改,确保禄劝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与全市同步。(县住建局供稿)